文档介绍:引导罪犯合理使用劳动报酬
在监狱中服刑的犯人,该不该有劳动报酬,报酬应该有多少,是一个极端敏感的问题,专家学者不了解,监狱不透露。最近在一个采访中才知道,这个报酬极低,近于没有。浙江省的监狱,一个月是1块钱。佛山监狱的,现在是50多块,监狱方认为,这个钱“太多了”,应该管起来,于是创造了“442”机制。442的意思就是,40%的劳动报酬,存起来,等你出监狱时再给你,40%,发给你用,还有20%,拿来作为受害者补偿金。
 
4年来,佛山监狱鼓励服刑人员用劳动改造获得的劳动报酬“赎罪”,履行民事赔偿或主动缴纳罚金,向被害人道歉忏悔。此举不仅落实了刑事案件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且缓解了服刑人员和被害人间的矛盾。
佛山监狱创新服刑“赎罪”机制
9月15日上午,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刘忠波通过减刑出狱,。同一天,。他们离开佛山监狱所拿到的这些钱,是他们在监狱开设的442账户积累的就业保障储备金,这也是他们劳动改造获得的报酬。
4年来,佛山监狱开展自觉履行财产刑和民事赔偿、补偿的恢复性行刑活动,鼓励服刑人员动员亲属或利用自己劳动改造获得的劳动所得,履行民事赔偿、补偿被害人或主动缴纳罚金,得到服刑人员的认可,并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
为了帮助服刑人员合理支配劳动报酬,佛山监狱创造442机制,将服刑人员劳动报酬划分为就业保障储备金、生活零用金、赔偿金三大类。要求服刑人员将每个月的劳动报酬40%作为就业保障储备金、40%作为生活零用金、20%倡导用于赔偿、补偿金(恢复性行刑活动个人基金)。
2005年,佛山监狱在全国率先开展恢复性行刑活动,将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原则全面渗透到监狱日常运作、管理以及相应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中。
佛山新机制被认为是创新刑罚执行新机制,也是当前司法界的一项重要探索。今年1月10-11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和解与刑事诉讼法完善”研讨会上,作为研讨会特邀的唯一监狱系统代表,佛山监狱庄文生副监狱长就佛山监狱近年来开展恢复性行刑实践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介绍。
与会者普遍认为,佛山监狱实行的恢复性行刑机制与刑事和解有密切的关系,对于扩展刑事和解使用的阶段、刑事和解的内容等具有重要意义。]
442创新机制
  以2008年6月30日出监的“三无”人员欧阳××为例,2004年3月入监,到2006年8月佛山监狱正式开立442账户管理为止,两年有余的时间,其账户积累余额近乎为零。若这种趋势维持到出监的话,他的出监路费仅为20元。那么在没有任何可投靠亲戚的情况下,他如何才能寻找到生活出路呢?
一位监狱管教为此感到担忧。这名犯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很大。通过实施“442”积累制度,近两年后该犯出监时,他的账户积累已经达到750元,基本能满足出狱后几月的生活需要。
为此,不少出狱的犯人对佛山监狱442创新机制十分认可。
通过442机制引导合理使用劳动报酬,在服刑人员资金积累增加的同时,他服刑期间的消费额度也相应减少了,这无形中增强了服刑人员面对困难的适应性,也必将有利于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吃苦耐劳品质的养成。
佛山监狱服刑人员劳动报酬的发放率和发放数额一直都排在全省监狱系统前列。2006年全监发放劳动报酬总额达240多万元,发放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