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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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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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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用地的规划情况应按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且最小退界距离不得小于6米。第三十条地下建筑物的退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1倍,且其最小退让距离为4米。第三十一条道路交叉口两侧建筑按沿主干道100米、沿次干道80米、沿支路50米退让交通视距。,若交叉口有具体渠化方案,以方案为准;无具体渠化方案的道路交叉口,道路交叉口用地按下表红线倒角控制:道路交叉口用地红线倒角控制表:R(m)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道252012:..201510支路12108注:(1)道路交叉角度75°以下(含75°),道路红线倒角适当减小,降一标准,最低标准为8米。(2)道路交叉角度105°以上(含105°),道路红线倒角适当加大,升一标准,其中主干道升为30米。。,宜在交叉口规划不少于一个用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的公共活动场地或绿化开敞空间。第三十二条沿主要河流两侧建筑,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退让河堤距离要满足防洪要求,退让距离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第三十三条沿铁路两侧建筑一般情况下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为防护绿带及道路:沿铁路干线建筑距路基边线30米;沿铁路支线建筑距路基边线20米;沿厂区铁路专用线建筑距路基边线15米。第三十四条学校教学楼等特殊建筑物退让道路、铁路的距离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附则第三十五条在编制规划、进行规划管理中,涉及与本技术规定内容不相符的,须经县规划委员会或县规划联审会等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本规定由昌黎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附录A本规定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中相关条款执行。,所有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及宿舍的居室;(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干休所客房,敬老院等;(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含10米)、小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六层。(含24米)的建筑,居住建筑为七层以上(含七层)。,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空间明确分隔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起居室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主要房间窗的建筑外墙面,具体由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且不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的,以及利用地形高差所做的建筑长边一侧为地下,另一侧为地上的房间为半地下室。、支路或自然界线(如河流)划分的居住生活区。(原有)建筑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外的已建、在建建筑及用地范围内的保留建筑,不包括同一建设项目中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已建、在建建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执行。(1)当住宅建筑结构层层高大于4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3),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用房(如仓储型超市和大型商场),标准层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4)住宅、办公、酒店、商业等建筑的起居室、入口大厅、回廊等垂拔空间,以及其他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房间,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5),个数不应超过主要房间个数;户式集中设备平台应根据安置与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尺寸及规模。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6)建筑物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按照建筑物阳台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执行。:..半地下室为配套建设的车库、市政公用设施、人防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库房等非经营性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半地下室为商业、办公、娱乐、健身、餐饮等经营性用房及为上述功能配建的库房等,一半计入容积率。(2)设于住宅底层,,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物底层设开放的架空层及连续廊等用于通道、绿化小品、休闲设施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可不计入容积率。(4)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a)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且对公众无偿开放;(b)。。,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应计入。(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按出挑的部位进行计算。:..(计算层)窗台起算,到南侧建筑顶部遮阳线。(2)水箱、楼梯间、电梯间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总宽度三分之一的,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