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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死因链推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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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Ⅱ破伤风编码到破伤风(A35)。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甲沟炎。,则编码到联合情况。当联系条款仅适用于一种特指为由另一个情况所引起的情况的联合时,则只有当正确的因果关系被陈述或能够通过应用选择规则而推断时才编码到联合情况。当在联系中发生矛盾时,应与之建立联系的那个情况是指假如未报告最初选择之原因的话,本来应选择的情况。允许作出任何进一步的适当联系。例43:Ⅰ(a)肠梗阻(b)股疝编码到伴有梗阻的股疝()。例44:Ⅰ(a)右束支传导阻滞和查加斯病编码到累及心脏的查加斯病()。按照规则2选择的右束支传导阻滞与查加斯病建立联系。例45:Ⅰ(a)急性心肌梗死(b)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c)编码到急性心肌梗死()。按照规则1选择的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见例13)与急性心肌梗死建立联系。例46:Ⅰ(a)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b)高血压和糖尿病(c)动脉粥样硬化编码到脑梗死()。按照规则1选择的动脉粥样硬化(见例15)与高血压建立联系,这种联系本身又与脑梗死建立联系。例47:Ⅰ(a)心脏扩张和肾硬化(b)高血压编码到高血压性心脏和肾脏病()。所有三种情况联合在一起。例48:Ⅰ(a)中风(b)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性心脏病编码到高血压性心脏病()。按照规则1选择的动脉粥样硬化与高血压性心脏病建立联系,因为假如未报告动脉粥样硬化的话,本来就应按照总原则选择高血压性心脏病。例49:Ⅰ(a)中风和高血压性心脏病(b)动脉粥样硬化编码到中风(I64)。按照总原则选择的动脉粥样硬化与中风建立联系,因为假如未报告动脉粥样硬化的话,本来就应按照规则2选择这个情况。例50:Ⅰ(a)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b)(c)支气管炎编码到梗阻性慢性支气管炎()。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慢性支气管炎与肺气肿建立联系。例51:Ⅰ(a)心脏扩张(b)高血压Ⅱ肾萎缩编码到高血压性心脏和肾脏病()。所有三种情况联合在一起。例52:Ⅰ(a)(吸入性)支气管肺炎(b)惊厥(c)结核性脑膜炎Ⅱ肺结核病编码到肺结核病()。当提及伴有肺结核病时,则不使用按照总原则选择的结核性脑膜炎。例53:Ⅰ(a)枕骨骨折(b)在癫痫性惊厥后跌倒编码到癫癎性惊厥()。按照规则1选择的跌倒与癫痫性惊厥建立联系。例54:Ⅰ(a)心脏停搏Ⅱ查加斯病编码到累及心脏的查加斯病()。按照总原则选择的心脏停搏与查加斯病建立联系。:..特异性当选择的原因以一般性术语描述了一种情况,而在证明书上用一个术语提供了这个情况在部位和性质方面更精确的信息,则优先采用这个信息更丰富的术语。这条规则常用于当一般性术语作为形容词去限定更精确术语时。例55:Ⅰ(a)脑梗死(b)脑血管意外编码到脑梗死()。例56:Ⅰ(a)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编码到风湿性二尖瓣狭窄()。例57:Ⅰ(a)脑膜炎(b)结核病编码到结核性脑膜炎()。这些情况以正确的因果关系所陈述。例58:Ⅰ(a)妊娠中严重的高血压Ⅱ子痫惊厥编码到妊娠子痫()。例59:Ⅰ(a)主动脉瘤(b)梅毒编码到梅毒性主动脉瘤()。这些情况以正确的因果关系加以陈述。例60:Ⅰ(a)心包炎(b)尿毒症和肺炎:..。按照规则1选择的尿毒症(见例14)修饰心包炎。,而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段,则编码到较晚阶段。本规则不适用于对一个“慢性”型被报告为由于一个“急性”型所引起的情况,除非在分类中对此情况给予了特殊的说明。例61:Ⅰ(a)三期梅毒(b)初期梅毒编码到三期梅毒()。例62:Ⅰ(a)妊娠期子痫(b)子痫前期编码到妊娠期子痫()。例63:Ⅰ(a)慢性心肌炎(b)急性心肌炎编码到急性心肌炎()。例64:Ⅰ(a)慢性肾炎(b)急性肾炎编码到未特指的慢性肾炎(),因为对此结果给予了特殊的说明。“…的后遗症”类目的某种情况的早期形式,而且有证据表明死亡是由于这种情况的残余影响所:..“…的后遗症”类目如下:B90-B94,E64.-,E68,G09,I69,O97和Y85-Y89。例65:Ⅰ(a)肺纤维化(b)陈旧性肺结核病编码到呼吸道结核病的后遗症()。例66:Ⅰ(a)支气管肺炎(b)脊柱弯曲(c)儿童佝偻病编码到佝偻病的后遗症()。例67:Ⅰ(a)脑积水(b)结核性脑膜炎编码到结核性脑膜炎的后遗症()。例68:Ⅰ(a)坠积性肺炎(b)偏瘫(c)脑血管意外(10年)编码到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例69:Ⅰ(a)慢性肾炎(b)猩红热编码到其他特指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后遗症()。对肾炎作为慢性的描述意味着猩红热已不再处于它的活动期。:..ICD-10特别说明与注解(其他部分还将讲到相关内容)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当报告了可分类在C46.-或C81-C96的卡波西肉瘤、伯基特瘤以及淋巴、造血和有关组织的任何其他恶性肿瘤时,都应认为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的直接后果。对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不应做这样的假定。可分类在A00-B19、B25-B49、B58-B64、B99或J12-J18的任何感染性疾病都应认为是报告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的直接后果。某些手术后并发症[肺炎(任何类型)、出血、血栓性静脉炎、栓寒、血栓形成、败血症、心脏停搏、肾衰竭(急性)、吸入、肺不张及梗死]都可以认为是手术的直接后果,除非外科手术是在死前四周或更早进行的。肺炎和支气管肺炎可以接受为任何疾病的并发症。特别是支气管肺炎可以假定是消耗性疾病(如恶性肿瘤和营养不良)和引起麻痹的疾病(如脑或脊髓的损伤、脑出血或血栓形成,及脊髓灰质炎)以及传染病和非轻微损伤的明显后果。任何描述或限定为“栓塞性”的疾病都可以假定是静脉血栓形成、静脉炎或血栓性静脉炎、瓣膜性心脏病、心房纤颤、分娩或任何手术的直接后果。:..原因的直接后果。继发性或未特指的贫血、营养不良、消瘦或恶病质都可以假定是任何恶性肿瘤的一个后果。任何肾盂肾炎都可以假定是由于象前列腺增生或输尿管狭窄这样的情况造成的泌尿系梗阻的一个后果。肾炎综合征可以假定是任何链球菌感染(猩红热、链球菌性咽喉痛等)的一个后果。脱水可以假定是任何肠道传染病的一个后果。对某一器官的手术可以认为是证明书上任何地方所报告同一器官的任何外科情况(如恶性肿瘤或损伤)的直接后果。例22:Ⅰ(a)卡波西肉瘤Ⅱ艾滋病选择导致卡波西肉瘤的HIV病()。例23:Ⅰ(a)卵巢癌ⅡHIV病选择卵巢的恶性肿瘤(C56)。例24:Ⅰ(a)结核病ⅡHIV病选择导致分支杆菌感染的HIV病()。例25:Ⅰ(a)脑弓形体病和带状疱疹(b)柏基特淋巴瘤,HIV病:..HIV病()。按照规则2选择的脑弓形体病可以认为是HIV病的直接后果。例26:Ⅰ(a)支气管肺炎Ⅱ继发性贫血和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选择慢性淋巴性白血病()。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支气管肺炎(见例10)和继发性贫血两种病都可以认为是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直接后遗症。例27:Ⅰ(a)脑出血(b)高血压(c)慢性肾盂肾炎和前列腺性梗阻选择前列腺性梗阻(N40)。按照规则1选择的慢性肾盂肾炎可以认为是前列腺性梗阻的直接后遗症。例28:Ⅰ(a)急性肾炎,猩红热选择猩红热(A38)。按照规则2选择的急性肾炎(见例21)可以认为是猩红热的直接后遗症。例29:Ⅰ(a)肾切除术Ⅱ肾明细胞癌选择肾明细胞癌(C64)。毫无疑问,肾切除术是对肾的恶性肿瘤所实行的。例30:Ⅰ(a)急性贫血(b)呕血(c)食道静脉出血:..(d)Ⅱ肝硬变选择肝硬变()。按照总原则选择的门静脉高压可以认为是肝硬变的直接后果。例31:Ⅰ(a)坠积性肺炎,脑出血和乳房癌选择脑出血()。按照规则2选择的坠积性肺炎可以认为是所报告的另外两个情况的直接后遗症;故选择首先提及者。例32:Ⅰ(a)肺梗死三周前对肺癌实行了左肺切除术选择肺癌()。五、被选择原因的修饰选择的死亡原因对于统计制表来说不一定是最有用和信息丰富的情况。例如,如果选择了衰老或象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这样的一些全身性疾病,这并不比选择一个临床表现、老龄化或疾病的结果更有用。有时有必要对选择加以修饰以符合分类的需要,它既可以对联合报告的两个或多个原因采用一个单一的编码,也可以当一个具体的原因和某些其他情况同时报告时对其加以优先选择。下面的修饰规则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而且应该应用在起始前因的选择之后。选择和修饰的相互联系过程已被分别加以阐明。某些修饰规则需要进一步应用选择规则,这对于有经验的编码人员来说是不困难的,但重要的是要完成选择、修饰以及必要时再选择的过:..六、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由于在使用ICD死因分类规则确定根本死因及进行编码时,还有很多具体要求是难以用分类规则来表达的。为此,ICD提供两个详细注释,以进一步规范在应用规则确定根本死因时的做法,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生命统计中报告的资料趋于一致。准确地掌握和使用有关注释,是ICD死因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的疾病或情况的编码存在以下特点时,须考虑重新选择编码:;,则不使用此编码;(可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任何地方出现),则考虑联合编码;…的初始前因(意味着其他情况必须以一个正确的因果关系出现或被指出是由于该初始前因所引起)时,则考虑联合编码;ICD在下文对上述情况做了详细说明。如果以下各行的起始处所列出的暂时选择的编码,与列在它下面的一种情况共同存在,则重新选择以粗体加底划线显示的编码。与暂时选择的编码在同一行内的文字是该编码的文字说明。A00-B99某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除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病(B20-B24),当报告为恶性肿瘤的初始前:..。A15.-呼吸道结核病,经细菌学和组织学证实A16.-呼吸道结核病,未经细菌学或组织学所证实伴有提及…:J60-J64(尘肺),编码到J65。A17.-神经系统的结核病A18.-其他器官的结核病伴有提及…:A15或A16(呼吸道结核病),编码到A15、A16,除非报告为A15.-或A16.-情况的初始前因并具有特指超过这些情况的病程。…:(脑膜炎球菌性脑膜炎),(沃特豪斯-费里德里希森综合征),.-链球菌性败血症A41.-其他败血症A46丹毒当它们伴随在一个表浅性损伤(在S00、S10、S20、S30、S40、S50、S60、S70、S80、S90、T00、、)或一度烧伤之后时,编码到这些疾病;当它们伴随在一个更严重的损伤之后时,编码到损伤的外因。B20-B2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的亚目仅供使用ICD-10四位数版本的国家用于选择四位数编码。这些四位数亚目被提供用于当不可能或不想使用多原因编码时。可分类到同一类目的两个或多个亚目的情况应编码到相关类目(B20或B21)。需要时,可以使用来自B20-B24节中的附加编码以特指所列出的各个情况。[HIV]病造成的分类于他处的多发性疾病当证明书上列出了可分类于B20-B22中两个或多个类目的情况时,应使用这个亚目。需要时,可以使用来自B20-B24节中的附加编码以特指所列出的各个情况。B95-B97细菌性、病毒性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E86血容量缺失伴有提及…:A00-A09(肠道传染病),编码到A00-A09E89.-操作后内分泌和代谢紊乱,不可归类在他处者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见后文的“注释”6,手术。F01-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如果根本性躯体情况已知的话,则不使用此编码。F10-(急性中毒)(精神病性障碍)伴有提及依赖综合征(.2)时,编码到F10-。:..伴有提及…:K70.-(酒精性肝病),编码到K70.-。…:、、、遗忘综合征、残留性和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由于使用烟草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当报告为…的初始前因时:C34.-(支气管和肺的恶性肿瘤),编码到C34.-I20-I25(缺血性心脏病),编码到I20-I25J40-J4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编码到J40-J47F70-F79精神发育迟滞如果根本性躯体情况已知的话,则不使用此编码。…:I00-I02(急性风湿热),编码到I02.-I05-I09(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编码到I02.-G81.-偏瘫G82.-截瘫和四肢瘫G83.-其他麻痹[瘫痪]综合征如果麻痹的原因已知的话,则不使用此编码。G97.-神经系统的操作后疾患,不可归类在他处者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见后文的“注释”6,手术。H54.-盲和视力低下:..H59.-眼和附器的操作后疾患,不可归类在他处者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见后文的“注释”6,手术。H90.-传导性和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H91.-其他听觉丧失如果前期情况已知的话,则不使用此编码。H95.-耳和乳突的操作后疾患,不可归类在他处者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见后文的“注释”6,手术。,未特指当未特指原因伴有提及:I34.-(非风湿性二尖瓣疾患),编码到I34.-,,未特指伴有提及…:I05-I08(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编码到I05-I08I10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伴有提及…:I11.-(高血压性心脏病),编码到I11.-I12.-(高血压性肾脏病),编码到I12.-I13.-(高血压性心脏和肾脏病),编码到I13.-I20-I25(缺血性心脏病),编码到I20-I25I60-I69(脑血管病),编码到I60-I69N00.-(急性肾炎综合征),编码到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