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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材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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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的原:..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才能达到预防为主的效果。《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了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以及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人待遇等。《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改,2011年1月1日重新发布施行。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的。第四节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一、安全色安全色:是特定的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它以形象而醒目的色彩语言向人们提供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安全色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安全色的含义及用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机器紧急停止按钮、交通禁止标志、消防设备。:..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如指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标志、交通标志指示等。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黄色安全色的对比色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为白色。而黑白两色互为对比色。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白色则作为安全标志中红、蓝、绿色安全色的背景色,也可以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安全通道、交通的表现、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红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红色更加醒目,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等,用于公路交通等方面的防护栏杆以及隔离墩。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黄色更加醒目,表示要特别注意。用于起重吊钩、剪板机压紧装置、冲床滑块等。蓝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蓝色醒目,用于指示方向,:..多为交通指导性导向标。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当然,安全标志本身并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措施。、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警告标志是指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指令标志是指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才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时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提示标志是指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时:..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员工,使他们能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提高注意力,加强自身安全保护,这对于避免事故发生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在设置安全标志方面,相关法律已有诸多规定。如《安全生产法》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置的安全标志,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移动和拆除。:..第五节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一、职业健康知识(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法定职业病。(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三)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其中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的强度;个体危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惯。(四)职业有害因素的来源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如室外作业)、厂房建筑或布局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如通风不良、采光照明不足、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在同一个车间内)和作业环境空气污染等。二、劳动防护用品知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伤害的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一)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1、会检查(可靠性)。使用前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时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有效性。检查的内容包括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2、会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第六节机械制造企业事故特点及防范措施一、机械制造企业事故特点我公司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一般包括:下料、拼焊、热处理、机械加工、表面处理、油漆涂装、装配、包装入库等,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主要设备设施有切割机、液压机、卷板机、电焊机、车床、铣床、钻床、刨床、数控加工中心等机电设备和起重设备、空压机、供气站、变配电、车辆运输等辅助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伤害事故种类有: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体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所引发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形式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坍:..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简称“绞辗碰割戳”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由于起重机械作业的特点是:将物料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升降和搬运,如果使用、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身和设备事故。这些事故一方面造***员伤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起重事故的特点是重大恶性事故多,常见事故反复发生。如断绳、吊钩吊物坠落,砸,挤伤害。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时电流直接作用与人体所造成的伤害。电伤是电流转换成热能和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与人体造成的伤害。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等。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火灾。包括火灾引起的烧伤和死亡。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各种爆炸,包括炸药爆炸、化学爆炸和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12)其他伤害。指除上述意外的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伤害。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通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入职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及来厂实****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电气、起重、焊接、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做到“三不伤害”。:..必须罩人工作帽内。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凉鞋。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凡进入公司变配电站、危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厂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三、①选择和使用适合的防护用品,穿工作服要扎紧袖口、扣全纽扣,头发压在工作帽内。:..③检查并布置工作场地,按左、右手****惯放置工具、***等,毛坯、零件要堆放好。④检查本机床专用起重设备状态是否正常。⑤检查机床状况,如防护装置的位置和牢固性,电源导线、操作手把、手轮、冷却润滑软管等是否与机床运动件相碰等,并了解前班机床使用情况。⑥空车检查起动和停止按钮;手把、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⑦大型机床需两人以上操作时,必须明确主操作人员,由其统一指挥,互相配合。①被加工件的重量、轮廓尺寸应与机床的技术性能数据相适应。②被加工件重量大于20kg时,要使用起重设备。为了移动方便,可采用专用的吊装夹紧附件,并且只有在机床上装卡可靠后,才可松开吊装用的夹紧附件。③在工件回转或***回转的情况下,禁止戴手套操作。④紧固工件、***或机床附件时要站稳,勿用力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