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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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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docx

上传人:书籍1243595614 2024/5/10 文件大小:9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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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则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我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也界定为公共建筑。目前中国每年建筑竣工面积约为25亿m2,其中公共建筑约有5亿m2。在公共建筑中,办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等几类建筑存在许多共性,而且其能耗较高,节能潜力大。据统计,全国公共建筑的全年能耗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能耗约占40%~50%,照明能耗约占30%~40%,其他用能设备约占10%~20%。在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供暖空调能耗中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约占20%~35%(夏热冬暖地区大约20%,夏热冬冷地区大约35%),供暖空调设备能耗约占80%~65%。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系统、照明、给水排水以及电气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本标准从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节能设计要求。其中,扩建是指保留原有建筑,在其基础上增加另外的功能、形式、规模,使得新建部分成为与原有建筑相关的新建建筑;改建是指对原有建筑的功能或者形式进行改变,而建筑的规模和建筑的占地面积均不改变的新建建筑。不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装修工程设计也应执行本标准。不设置供暖供冷设施的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如:不设置供暖空调设施的自行车库和汽车库、城镇农贸市场、材料市场等。2由于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在经济和技术两个方面与新建公共建筑有很大的不同,本标准不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的节能改造,当有条件时也可执行本标准。对不设置供暖供冷设施的建筑,没有供暖空调能耗,其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如: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的无人值守的附属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含)以下建筑、汽车库、自行车库,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的城镇农贸市场、材料市场,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的寺庙、教堂等宗教建筑,全年散热建筑(如数字计算中心机房),无供暖空调要求的体育建筑(自然通风的开敞体育场馆、室外游泳池的更衣室),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的独立卫生间、使用年限在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等。对于工业建设项目中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科研用房等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非工业部分建筑,与民用建筑中的同类公共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要求差异不大,应执行本标准。对于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握合建设的综合楼,如底部或裙房为办公/商业等公共用途而主体为居住建筑的综合楼,其公共部分应执行本标准,其余部分执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DBJ13-62;当公共建筑用房与居住建筑用房分界不明确时,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应按本标准进行设计。 本条规定明确了公共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公共建筑能耗包活供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照明和电气等系统的能源消耗。本标准规定,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必须结合福建省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环境质量,满足人们对室内舒适度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能力,提高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等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实现建筑节能目标;在保证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同时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发展战略,完成公共建筑承担的节能任务。由于单体建筑节能率仅考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改善、供暖空调设备和照明设备能效的提高,建筑节能率仅体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供暖空调设备及照明设备能效的提升,不包含热回收、全新风供冷、冷却塔供冷、可再生能源等节能措施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同时由于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内容尚没有比较基准,无法计算这些部分所产生的节能率,因此单体建筑节能率未包括这些部分所产生的节能率。4福建省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应该为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作出更大贡献。本标准的编制在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发达地区建筑节能的经验,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综合分析,确定在现有条件下公共建筑技术经济合理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目标逐项分解到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照明等系统,最终确定本次标准制定的相关节能指标要求。根据本标准的规定,通过模拟分析,我省各地区的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目标有所提高,超过65%;福州、厦门、泉州是福建省经济发达地区,建筑节能工作要起带头示范作用,本标准对这三个地区提出更高的节能设计指标,公共建筑节能率将超过70%。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超高超大的公共建筑在我国各地日益增多。1990年,国内高度超过200m的建筑物仅有5栋。截至2013年,国内超高层建筑约有2600栋,数量远远超过了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其中,在全球建筑高度排名前20的超高层建筑中,国内就占有10栋。特大型建筑中,城市综合体发展较快,截至2011年,我国重点城市的城市综合体存量已突破8000万m2,其中北京就达到1684万m2超高超大类建筑多以商业用途为主,在建筑形式上追求特异,不同于常规建筑类型,且是耗能大户,如何加强对此类建筑能耗的控制,提高能源系统应用方案的合理性,选取最优方案,对建筑节能工作尤其重要。因而要求除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超高超大建筑的节能设计还应通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复核其建筑节能设计特别是能源系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单位应依据论证会的意见完成本项目的节能设计。此类建筑的节能设计论证,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需对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提交分析计算书等支撑材料:1外窗有效通风面积及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设计;2自然通风的节能潜力计算;3暖通空调负荷计算;4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选型与配置方案优化;5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措施,如新风量调节、热回收装置设置、水泵与风机变频、计量等;6可再生能源利用计算;7建筑物全年能耗计算。此外,这类建筑通常存在着多种使用功能,如商业、办公、酒店、居住、餐饮等,建筑的业态比例、作息时间等参数会对空调能耗产生较大影响,因而此类建筑的节能设计论证材料中应提供建筑的业态比例、作息时间等基本参数信息。 设计达到节能要求并不能保证建筑做到真正的节能。实际的节能效益,必须依靠合理运行才能实现。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在使用和运行管理上,不同地区、不同建筑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当多的建筑实际运行管理水平不高、实际运行能耗远远大于设计时对运行能耗的评估值,这一现象是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正常进行。设计文件应为工程运行管理方提供一个合理的、符合设计思想的节能措施使用要求。这既是各专业的设计师在建筑节能方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工程按照设计思想来取得最优节能效果的必要措施之一。节能措施及其使用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设备及被动节能措施(如遮阳、自然通风等)的使用方法,建筑围护结构采取的节能措施及做法;2机电系统(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系统等)的使用方法和采取的节能措施及其运行管理方式,如:(1)暖通空调系统冷源配置及其运行策略;(2)季节性(包括气候季节以及商业方面的“旺季”与“淡季”)使用要求与管理措施;(3)新(回)风风量调节方法,热回收装置在不同季节使用方法,旁通阀使用方法,水量调节方法,过滤器的使用方法等;(4)设定参数(如:空调系统的最大及最小新(回)风风量表);(5)对能源的计量监测及系统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许多大型公建的机电系统设置了比较完善的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为合理使用提供了相应的支持。但从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自动控制系统尚不能完全替代人工管理。因此,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主动性依然是非常重要的节能措施。 本标准对公共建筑的建筑、热工以及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中应该控制的、与能耗有关的指标和应采取的节能措施作出了规定。但公共建筑节能涉及的专业较多,相关专业均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并作出了节能规定。在进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53 本条中所指单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对于单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建筑如传达室等,与甲类公共建筑的能耗特性不同。这类建筑的总量不大,能耗也较小,对全社会公共建筑的总能耗量影响很小,同时考虑到减少建筑节能设计工作量,故将这类建筑归为乙类,对这类建筑只给出规定性指标,本标准不再要求作围护结构权衡判断。本条第一款提出的“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筑群”,是指公共建筑中按照不同类型功能得出的公共建筑群建筑总和。举例说明如下:1在某住宅小区项目中配套了部分公共建筑:3栋住宅建筑底商面积均为280m2(总面积为840m2),一栋门卫建筑100m2,一栋幼儿园290m2。由于功能不同,且面积均小于300m2,同类功能的建筑(底商)总面积未超过1000m2,则底商、门卫、幼儿园均可视为乙类公共建筑。2在某住宅小区项目中配套了部分公共建筑:4栋住宅建筑底商面积均为280m2(总面积1120m2),一栋门卫建筑100m2,一栋幼儿园290m2。则门卫、幼儿园均可视为乙类公共建筑,单栋底商面积虽然小于300m2,但4栋底商总面积超过了1000m2,应视为甲类公共建筑。对于本标准中没有注明建筑分类的条文,甲类公共建筑和乙类公共建筑应统一执行。 本条的分区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致。 建筑设计应根据场地和气候条件,在满足建筑功能和美观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建筑外形和内部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以减少建筑的人工照明需求,适时合理利用自然通风以消除建筑余热余湿,同时通过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减少通过围护结构形成的建筑冷热负荷,达到减少建筑用能需求的目的。建筑物屋顶、外墙常用的隔热措施包括:1浅色光滑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2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4屋面遮阳;5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6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或爬藤植物遮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