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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柳州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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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柳州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8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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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范围,对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地下铁道、隧道、综合管沟、地下道路、民防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土地受让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条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异常企业(含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名单,定期公示企业诚信信息。第二十一条执法监察强化工业用地用途管制。工业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用途、规划建设条件使用,不得改变批准用途。加强规划执法监察,对工业用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工业用途。违法情节严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出让人可按照约:..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有效期本规定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