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格式:pdf   大小:1,057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1.03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是由【178111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的意见》和XX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精神,更好地规范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打造我校科研体系,提高科研服务社会的水平,依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科研平台指学校根据需要批准建立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托我校建设的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心、实验室、院、所、基地)等,包括级、教育部、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科研平台。级科研平台包括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科研平台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包括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软科学研究基地等;市厅级科研平台包括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平台包括学校内设独立性科研平台和非独立性科研平台等。第三条科研平台是学校科研聚集和培育创新团队、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以开展科学研究、彰显我校科研和地方优先发展领域相结合,以服务地方建设为己任,注重基础研究、:..第四条学校科研平台实行突出创新导向、统筹规划布、鼓励协同创新、强化共享服务、择优重点扶持、实施优胜劣汰的管理方式,其建设与管理原则是:(一)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二)分步实施,逐级设置的原则;(三)动态管理和层级管理的原则;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申报与立项条件(一)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需要、研究方向明确,且不与已有的同级别科研平台及其主要研究方向重复,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省内外领先或者在服务地方政治文化经济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科研;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敢于创新的核心研究XX,平台团队成员中固定科研骨干不少于3人,且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博士学位。(二)、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原则上应在校级科研平台的基础上择优申报。(三)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产学研相结合共建的科研平台,应具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条件,应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共建各方责任、义务、权力及利益。第六条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程序:..由教师向依托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拟设科研机构的名称、机构设置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学科领域和方向,现有工作基础,未来科研规划,经费保障渠道,以及拟任命的科研机构负责人及研究队伍组成等内容。(二)依托学院组织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设置意见。学院将《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设置意见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给科研处和人事处。(三)由科研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四)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五)由科研处将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即可开展相关科研活动。第七条、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申报程序(一)、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由一个学院或一个牵头学院联合其它学院提出,提交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格式要求的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二)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三)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四)由科研处将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第八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程序:..《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设置意见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给科研处和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的形式进行共同建设。(二)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申报程序1.、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由依托学院将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提出,提交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格式要求的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后,签署合作协议。、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以合同(协议)约定的形:..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九条科研平台的职能和任务:(一)汇聚科研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和学术梯队。(二)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提供支撑。(三)坚持科教融合,吸引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推动创新链与人才培养链有机衔接。(四)为产学研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学校应用型办学目标打造科研亮点。(五)为学校申报高级别的项目或平台、取得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六)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报科研处备案。(七)制定科研平台章程,明确规定科研平台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报科研处备案。(八)搭建海外科技项目合作、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第十条学校科研处是科研平台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全校科研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考核与评估验收;(三)对科研平台建设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五)组织或支持科研平台开展学术活动等。第十一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在人才引进、建设资金、运行经费、仪器设备、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场地等方面对科研创新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努力为其营造良好的建设和运行环境。第十二条学院是科研平台建设的承担单位,负责领导该院科研平台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平台的发展规划以及落实科研平台的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支持人才的配备;(二)组织协调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更高层次的建设项目的平台或项目;(三)协调和提供科研平台建设中的有关场地设备的配套和后勤保障;(四)会同科研处对科研平台进行考核、评估与验收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科研平台负责人负责平台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写平台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二)负责落实平台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三)负责平台组建和运行的具体实施;(四)编写平台的年度报告、中期检查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五)制定平台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十四条科研平台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意识,熟悉某一领域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趋势或者地方产学研合作发展需求,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二)从事研究的领域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地方,有相对稳定的科研任务和项目经费来源;(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地方促进成果转化的开拓能力;(四)按照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要求,积极申报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软件等。(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可延长到70周岁。第十五条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一)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统称学术委员会)是科研平台的学术指导机构,一般由国内外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5~11人(单数),其中本校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2,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二)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设立学术委员会,并报科研处备案。(三)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规划、研究方向和任务书。、年度工作计划。:..审批合作开放基金项目。(四)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第十六条科研平台团队成员(一)平台团队成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兼职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访问学者、研究生等,平台团队成员的调整需报科研处备案。(二)平台团队成员的重复率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上级部门无明确规定的,同一研究人员(级人才除外)原则上不能兼任三个(含三个)以上平台团队成员。第四章建设与运行第十七条校级科研平台每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进行综合考核。第十八条凡经过学校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应填写《XX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建设任务书是拨付建设经费和验收评估的依据。建设任务书经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科研处备案。《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作为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文件和购置设备、验收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分管科研校领导审定后批复。第十九条科研平台建设期间,平台负责人根据任务书的建设内容,积极组织建设,并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中期评价与验收考核。第二十条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更换需由依托学院提出申请,并将拟的负责人名单、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科研处,经科研处及分管校领导:..新任科研平台负责人即可开展工作;校外科研平台负责人更换需由依托学院提出申请,并将拟的负责人名单、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科研处,经科研处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上报平台主管部门,获批后新任科研平台负责人即可开展工作。第二十一条科研平台应根据研究方向对外推介,吸引更多更好的国内外同行参与我校科研平台开展研究工作和科研合作,活跃学术交流,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第二十二条科研平台应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资源与信息共享。建立独立的网站,作为成果展示的窗口和学术交流的载体,制作符合自身的宣传材料对外推介。第二十三条科研平台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人员依托科研平台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采用双署名标注依托科研平台名称;申报奖励、申请专利、技术成果转让按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第五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四条科研平台建设资金来源包括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专项建设经费和平台自筹经费三部分构成,用于科研平台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术会议)、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针对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一般按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包括配套性建设经费和非配套建设性经费两部分构成。第二十六条在科研平台的三年建设周期内,由各科研平台按照建设任务的实际需求拟定专项建设经费预算方案,提交科研处和计财处。科研处、计财处组织专家根据各科研平台工作实际需要、级别、历年的考核情况对其预算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每年资助的额度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配套性建设经费资助额: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拨建设经费确定配套额度。上级主管部门有配套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没有配套规定的,则级科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1000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1,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500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100万元。非配套性建设经费资助额:若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下拨建设经费,则按级每年不高于500万元、省部级每年不高于10万元、市厅级每年不高于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建设。第二十七条科研平台经费报账审批程序:<5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审核人签字→财务审核报账。≤科研平台单项开支<10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审核人签字→科研处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报账。:..科研平台单项开支≥10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审核人签字→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报账。“单项开支”系指单张票据金额。“通知单”由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为准。第二十八条科研平台经费使用,按照学校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六章考核、评价及验收第二十九条学校对科研平台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评价与终期验收。同一研究工作和成果只能用于一个科研平台的考核,评价和验收。第三十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由平台自查的方式进行,平台负责人于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总体规划进度情况写出年度总结报告,经所在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一条中期评价。在建设中期,由科研处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对照的考察方式,对平台进行阶段评价,主要评价平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利用率、由此完成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平台团队成员的科研业绩情况(包括论文、立项、专利、鉴定课题等,与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的关联性、科研平台名称署名标注情况)、建设经费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合理配置后续可用的科技资源的根据。若发现平台未按《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进度和指标,或将经费挪作它用的,学校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直至停拨经费、收回已购仪器、设备及剩余经费。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二条终期验收。平台建设期满,提供考核总结报告和科研成果,科研处对科研平台组织专家验收并进行综合评议,形成验收等级和意见。验收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平台,学校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停拨经费;经重新验收仍未合格的,将撤销平台或者根据需要更换科研平台负责人。第七章立项奖励、经费奖励及验收奖励第三十三条科研平台立项奖励(一)获得级科研平台立项的,每项奖励100万元;(二)获得教育部科研平台立项的,每项奖励50万元;(三)获得省部级科研平台立项的,每项奖励20万元;共建科研平台,我校排名第二的奖励比例为60;排名第三的奖励比例为40;排名第四的奖励比例为20;后续排名的奖励比例为10。分中心的奖励比例为20。科研平台立项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立项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四条科研平台经费奖励:..(共建科研平台和分中心按实际获得的建设经费统计)的10进行到账经费奖励。经费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经费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五条科研平台验收奖励对于验收等级为优秀等级的平台,学校将给予级科研平台10万元、教育部科研平台5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3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2万元、校级科研平台1万元一次性验收奖励。对于验收等级为良好等级的平台,学校将给予级科研平台5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2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1万元、。验收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验收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大学非独立性科研机构设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