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pdf

格式:pdf   大小:468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46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是由【178111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处置行为,明晰资产处置工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第三条定义本实施细则所称资产处置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其所拥有或实际控制的股权、实物资产、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以转让(包括出让、出售、拍卖、置换)、报废等方式让渡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偿划转资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一)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让给集团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以下称“对外股权转让”);(二)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外转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建工程、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行为(以下称“对外资产转让”)。第四条处置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处置。资产处置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管理要求,遵循等价有偿和公第二章管理职责资产处置实行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价值管理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部门职责相衔接的原则。第六条公司本部部门(一)计划与财务部计划与财务部是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权限审批所属单位的实物资产处置,审核所属单位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价值;(二)资本运营部资本运营部是股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所属单位的股权处置,股权转让评估,以及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土地处置及评估工作;(三)专业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是专业板块业务范围内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工作并出具资产处置审核意见;审核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实物清单、拆除资产处置损益;(四)办公室负责公司本部实物资产(除科技、信息化资产)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本部前期项目管理及处置工作;负责审批所属单位的前期项目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在建项目资产处置工作;(六)物资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处置资产的招标、进场交易等相关工作;(七)科技与创新部负责公司本部科技、信息化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八)审计部负责对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审计;所属单位(一)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实现闭环管理;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资产处置的相关手续和残值回收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核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价值,复核拆除资产处置损益;(二)实物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鉴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组织审核各项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对闲置、盘盈、盘亏和贬值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实物清单、预估资产处置损益。审批权限产的转让,由所属各单位审批,报公司审批的包括:(1)12MW及以上发电机组;(2)75T/H及以上锅炉;(3)220KV及以上组合电气设备;(4)100MV及以上主变压器;(5)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6)覆盖流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水情测报系统;(7)设计产能3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综采设备;(8)露天矿3000T/H及以上自移式破碎机;(9)50M及以上挖掘机;(10)6600M3/H及以上轮斗挖掘机;(11)120KA及以上电解铝生产线;(12)年产5万吨及以上铝板带生产线;(13)年产4万吨及以上碳素系统;(14)年产10万吨及以上阳极组装系统;(15)单项净值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第九条存货的处置由所属单位按本单位审批程序处理。第十条股权、土地、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置由公司审批。50000万元以上(含)对外资产转让、账面价值或评估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对外股权转让行为由公司转报上级单位审批。处置方式第十二条资产处置可采取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招投标等方式进行。第十三条为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所属单位资产处置应优先采用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第十四条下列资产处置应当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一)单项原值在100万元(含)以上实物资产的对外转让;(二)在二级土地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不包括一级土地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政府征用土地行为;(三)关停机组资产处置的;(四)股权、探矿权、采矿权的对外转让;(五)根据公司批复文件,须采取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第十五条下列资产处置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一)在公司内部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全资、绝对控股企业的;(三)单位出让地被政府征用并取得相应补偿的;(四)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单项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实物资产的处置可采取跨单位、跨区域打包进行交易,《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流程第十七条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益,对应处置资产提出处置建议并报实物管理部门。第十八条实物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资产处置建议进行审核,提交各单位决策机构进行审议。第十九条各单位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需要报公司审批的事项报送公司履行审批程序。第二十条公司本部各专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拟处置资产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由计划与财务部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公司党委会审批同意后,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下达批复意见。第六章处置实施第二十一条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拟处置资产,应根据《国家电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规避资产处置方式、审批权限。第二十三条单项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处置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采取跨单位、跨区域打包进场交易、招投标等方式处置。第二十四条实物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操作应遵守《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资产转让涉及投资、捐赠等其他经济管理事项的,须同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企业正常报废的运输车辆,依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做好资产处置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资产处置税收成本。第二十八条资产处置经济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应履行相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处置报告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在资产处置完成后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形成详细的资产处置报告随同资产处置备案表一并报送公司。第三十条资产处置报告应包括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资产处置的结果等,如有处置损失重点说明损失形成的原因。监督公司各专业部门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并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资产处置工作应充分发挥审计部的监督职责,重大资产处置须由公司审计部监督。第九章责任第三十三条资产处置工作应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对由于不按制度执行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