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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比较和借鉴-大道律师事务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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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比较和借鉴-大道律师事务所………….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7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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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在具体处理办案经验、日积月累的阅历方面、价值判断方面等具有相当水准的综合科学与艺术一体之特殊群体。每个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的培养有其特殊流程,而且其业务来源于律师所,其应用的处理法律事务的服务流程和专业法律知识集成都是各个律师事务所应用学****曲线多年积累和提炼的结构核心知识集成,有其特质化固有模块和工具——如检索系统、范本、流程、知识库等,这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相互之间分工协作、沉淀积累的结果。同时,各个律师所亦应用知识产权的模式和手段予以保护和管理。因此,不会因为一个律师的离开而直接影响该所的客户业务群和高质量的法律业务服务。这个方面是中国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创新值得借鉴的特别重要方面。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伙伴界面主要涉及到公检法机构和朋友群,这对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和升级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亦导致律师业的本地化,如果中国律师业要重新发现利润区、界定新价值主张、定位客户群并创造新商业模式,必须在此界面有所突破。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特别重视伙伴关系的建立,其不仅与公司法律部、同行、同质咨询业,甚至政府、媒体、社区等等都建立战略联盟或良好关系,不但是为发现潜客户和获得推荐业务的需要,也是为其所服务的客户能够提供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的需要,而且对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建立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以上对比借鉴的是影响和制约中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和瓶颈之点,所谓对症下药、标本兼修,本文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模式创新即围绕以上症结和要点分析展开。同时,笔者认为,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模式创新应当以借鉴创新为主。毕竟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已有了数百年的发展史,而且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而升级和固化的成熟经验,对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创新有其独特的借鉴意义。针对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对比,显然鉴于中国律师业处于幼稚阶段和中国特色的人文环境、市场经济发展层位环境的影响,“小而全”、区域性、低层位业务是其典型特征。即使所谓的大所也仅主要是人数和专业律师的量的累计而已,本质上是小型;即使所谓的业务专业化,也只是专业基础平面的切块而已,尚不实质涉及到专业化的纵向精深、系统法律解决方案的提供,更不用说以专业知识系统整合的商业模式提供法律产品。当然,并不是世界最优秀的模式就一定适应中国律师事务所,而是要让合适的工具用在合适的环境,合适的模式用在合适的律师所,即围绕解决中国律师业发展瓶颈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目标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目前,中国律师业应当选择以从一般客户到公司客户的新定位、从业务低层位到专业法律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从与本地法院的业务关系到复合型多种主体的伙伴关系、从单体律师服务到团队协同的组织架构等方面突破中国律师业瓶颈限制,进行以核心业务专业化为导向和路径、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创新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