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
文档名称: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pdf

格式:pdf   大小:1,963KB   页数:2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1.92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是由【178111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2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予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甲、乙二人按照3:7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则有权向乙追偿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9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源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拒绝支付任何货款:..,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4、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锡。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方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方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7、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丙无赔偿能力。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1、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14、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实方是某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多项选择题16、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8、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但当电脑被偷走后,、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發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發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完赔偿直己的精神损害21、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甲婚前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商品房一套。甲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款30万元,并以自己名义从银行贷款70万元。甲与乙结婚后,开发商为甲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乙诉讼离婚。经查,甲、乙对该房屋的归属未做约定;在婚姻期间,甲、乙共同偿还房贷,乙偿还房贷10万元;且此时该房价值上涨为120万元。以下说法何者正确?(),故应为甲、,,并补偿房屋增值2万元23、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5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24、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甲、、名词解释26、要约27、交付:..29、侵权归责原则30、债权与请求权:..四、问答题32、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33、简述合同的相对性。:..35、简述技术开发合同的效力。36、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哪些?:..五、案例分析38、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约定首付2万,余款分三期付淸,分别为2万、3万、3万,全部付淸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2000年8月甲以2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请问: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其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39、2001年1月1日,原告甲某一行四人入住由被告乙食品批发部开办的宾馆502房间。该房为标准间,以甲某两个伙伴名义进行了登记。甲某及另外一人也同居该室,但未办理加铺手续。次日凌晨三时许,该宾馆302号房间失火,火势迅速蔓延,致使宾馆三层以上发生重大火灾,原告等人为逃生而破窗跳楼,身上有多处被火烧伤,另有跌伤等其他损伤,随身所带物品也付之一炬。:..六、论述题、试述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C2、D3、C4、C5、C6、B7、A8、A9、C10、B11、A12、D13、C14、C15、C二、多项选择题16、ABC17、AC:..BC19、AB20、ABCD21、AD22、BD23、ACD24、BC25、CD三、名词解释26、答: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要约的要件包括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以及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7、答: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移转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完成现实交付必须具备两个要件:①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发生移转,即由交付的一方移转给另一方,由另一方实际控制。②受让人接受占有。如果交付一方将标的物置放于受让人控制的范围内,但未作通知,受让人未接受交付,主观上也无占有的意思,就不能构成交付。28、,进行清算。清算组织是指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组织。依据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企业法人清算组织的产生,有以下类型:①由法律规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织;②由董事或者股东人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织;③由主管机关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织;④由法院指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织。29、答:侵权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其具体内容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权、人身权等权利相对应的。请求权是与支配权相对应的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所享有的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与请求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①请求权不仅包括债权请求权,也包括其他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等;②就债权请求权而言,它只是债权权能之一,除请求权外,债权还包括受领权等权能。债权与债权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分离的,例如,转让请求权亦即转让债权,抛弃请求权也就是免除债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债权请求权虽消灭,但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而仍然存在。31、答:人格利益是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者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的利益的总和。人格利益分为一般人格利益和具体人格利益,前者是指民事主体享有但法律未作特別规定的人格利益即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它具有概括性和包容性;后者是指民事主体享有并由法律明确作出具体规定的人格利益,其类型具有法定性,如生命、名誉、隐私等。四、问答题32、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其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多方民事行为此类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其效力确定途径如下:①法定代理人及时追认的,民事行为确定有效。法定代理人未及时追认的,民事行为确定+发生效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通过催告的方式,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催告后的1个月内进行追认。在此期限内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②善意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撤销其生效意思表示的,民事行力确定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应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并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导致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2)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当事人在对财产(包括物和权利)没有处分权能的情况下,实施了以引起财产权利变动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①经权利人追认,指有处分权人追认无处分权人进行的处分行为。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指无处分权人处分权的欠缺在订立合同后由于其他②途径得到弥补,如有处分权人将财产转让给无处分权人等。如果权利人未进行追认且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也未能取得处分权的,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未就作为无权处分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专设规定,学界通说认为该单方民事行为也应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在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的身份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包括广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得经由如下途径最终确定:①被代理人及时追认的,民事行为确定有效。被代理人未及吋追认的,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②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撤销其生效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应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并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导致民事行为确定不发生效力。(4)无权代表行为无权代表行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代表权限进行的民事行为。超越代表权限进行的民事行为,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超越法人或其他组织章程中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的民事行为;也包括他们超越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章程或决议对其代表权设定的其他限制进行的民事行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事后通过决议对无权代表行为进行追认的,民事行为确定有效。33、答:(1)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关系相对性的内容①主体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②内容的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一般合同之债主要是一种对内效力,即对当事人之间的效力。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现象。③责任的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以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同当事人。34、答:(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下列财产不能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出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叔,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几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5、答:技术开发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lAl容。(1)委托开发合同的效力①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包括:第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第二,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第三,接受研究开发成果。②,依约亲自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第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费用;第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交付成果;第四,研究开发方的后续义务。(2)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括:;;、资料和技术成果的秘密。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违约而给另一方或其他各方所造成的损失。(3)技术开发合同中风险的负担狭义的技术合同中的风险是指当事人一方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不能履行时,由此所产生的损害状态。风险负担,即指上述风险应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①负担原则。假如合同中没有对风险责任加以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②通知义务。当一方当事人发现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与此同时,研究开发方亦有权主动停止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4)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①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般情况下归研究开发人;第二,如属不可申请专利或虽可申请专利,但当事人不欲申请专利的,对于此项技术秘密成果,当事人未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当事人各方都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②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第一,如属可申请专利的,当事人未另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第二,如属不可中请专利或虽可中请专利,但当事人不欲中请专利的,对于此项技术秘密成果,当事人未另有约定的,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均有使用、转让、收益的权利。③技术成果权益的分配还应注意第一,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第二,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一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其他各方当事人都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得按原有份额共同受让。36、答:常见的相邻关系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包括两个方面:①因用水产生的相邻关系。必须要合理分配自然流水。②因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应当尊重自然流水的排放。(2)因通行所产生的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3)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所形成的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4)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因此产生的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是.①必须是在建造建筑物的过程中,有必要为他人提供通风、采光和日照等便利。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③相邻一方违反有关规定修建建筑物,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日照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5)因保护环境所产生的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37、答.(1)特殊侵权的概念特殊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侵权责任法上的特殊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別法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特殊侵权的种类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他人损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生产者责任和销售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主体是保险公司。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因第三人原因致患者损害的,患者既可以向该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污染环境责任有三个构成要件:存在污染环境的事实;造成他人损害;损害和加害人污染环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环境污染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制,环境污染产生的侵权责任由污染者承担。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较为严格。第一,《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自然灾害免责,即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大气污染损失的,免予承担责任。第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受害人过错、自然灾害和第三人责任的免责。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第三,《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战争、自然灾害和第三人过错的免责,即完全由于战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经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⑤高度危险责任,是指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指因饲养的动物出于本能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妨碍通行物和林本等物件致人损害,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五、案例分析38、答:乙公司有权解除其与甲公司订立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合同总价款为10万元,买受人甲未支付的第二期款为3万元,己超过总价的1/5。因此,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该潜水设备的使用费用。39、答: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每个民事法律关系所涉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下:(1)甲某四人和宾馆之间存在因合同引起的债权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的两个伙伴和宾馆,客体是行为,内容有甲某的两个伙伴享有入住宾馆和其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应当履行登记并交纳相应费用的义务;宾馆享有收取住宿费用的权利,负有提供住宿、保护其财产安全的义务。(2)物权关系或称财产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等四人,客体是物,内容是甲某等四人对其所携带的财产享有所有权。(3)人身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等四人,客体是人身利益,内容是甲某等四人享有其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的权利。(4)因侵权引起的债权关系。主体是甲某及另一伙伴和宾馆,客体是行为,甲某和另一伙伴未办理加铺手续就入住宾馆,侵犯了宾馆的权利;宾馆发生火灾,导致甲某等人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答: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问题必须遵循的普遍适用的准则,其既是继承法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解释、适用继承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