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征 】是由【资料之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1】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征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表现作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的活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接受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按时提交上一年度本人执业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的个人总结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四十课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课时的具体核算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执业实绩考核与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审定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等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初审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于每年的一月至三月集中进行。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和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可以同时进行。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前,将本地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总结情况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第二章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本省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应当依法依规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经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后,由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评定考核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获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不满三个月的;上一年度全年参加脱产学****培训,暂停执业的;上一年度因病等全年暂停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的情况;业务实绩;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规定的教育培训情况;在执业过程中受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受到行政和行业奖惩的情况;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的情况;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纪律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并作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奖惩的主要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业绩突出;服务意识强,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勤勉尽责,获得当事人好评;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和其他公益性社会服务,社会形象好;积极参与行业组织的各项业务研讨、培训和管理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未因执业事由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行政处罚、行业处分;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承担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有一定的业务实绩;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课时;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批评、教育,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但因情节较轻免于处罚的;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受到一次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积极改正的;其他不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案件两件以上(含两次)的;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四章考核程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如实向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上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采取全程网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在线上平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发起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本实施办法以及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并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新转入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本所执业未满三个月的,现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主动联系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征询意见,或者要求其提供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入前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综合两所鉴定意见材料,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后,应当及时在线上平台提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申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申请后,应当结合日常指导监督掌握的情况,在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提出考核初审意见,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申请进行审核,在二十日内确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年度考核结果。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中发现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责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重新进行考核;必要时也可以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的情况或者进行调查核实后,直接确定考核等次。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定考核等次,可以征求市级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意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考核结果可公示在线上平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及期满后七日内申请复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公示期满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将本人的执业证书提交给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上加盖“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专用章,并在“考核结果”栏上标注考核等次;对新许可执业不评定考核等次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考核结果”栏上标注“新执业不评定考核等次”字样;对参加脱产学****培训或者因病暂停执业不评定考核等次的,在“考核结果”栏标注“因脱产培训不评定考核等次”“因病暂停执业不评定考核等次”字样。“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专用章格式由浙江省司法厅统一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可暂缓评定其考核结果;根据调查处理的结果,再审查确定考核等次。司法行政机关完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后,考核结果自动记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档案。第五章纪律和惩戒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尚未处理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应当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如实报告,由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十二)项规定处罚;并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参加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再教育培训。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可以根据需要统一组织“不称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基层法律服务所对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程序注销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年度考核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年度考核职责,或者帮助隐瞒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确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等次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