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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百问百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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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百问百答.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1.4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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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知识百问百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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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贷款?答:《流贷办法》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贷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主要有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范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流动资金贷款监管法规的系统性修订和完善。48.《流贷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是什么?答:要求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即防止超额授信风险。49.《流贷办法》对贷款人内部管理的主要要求?答: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50.《流贷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用途有哪些限制?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51.《流贷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答:(1)借款人依法设立;(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4)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52.《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对流动资金贷款应如何进行尽职调查?答: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答:《流贷办法》规定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并基于营运资金需求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54.《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如何建立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答: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55.《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如何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答: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56.《流贷办法》规定,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是否需要签订担保合同?答: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57.《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哪些内容?答: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58.《流贷办法》规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需要约定的支付条款,主要有哪些内容?答: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2)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3)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4)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59.《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承诺哪些事项?答: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2)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4)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60.《流贷办法》规定,什么情形下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答: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可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风险:(1)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2)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3)未遵守承诺事项的;(4)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5)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6)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61.《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应采用受托支付:..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1)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2)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3)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62.《流贷办法》规定,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履行什么义务?答: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63.《流贷办法》规定,贷款支付过程中,出现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如何处理?答: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64.《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应掌握借款人哪些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答:贷款人应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65.《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如何通过借款人账户进行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答: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此外,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66.《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应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哪些信息?答: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67.《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应依据哪些情况确定与借款人的后续合作?答: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68.《流贷办法》规定,对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如何办理?答: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69.《流贷办法》规定,对银行的哪些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监管措施?答:(1)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2)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3)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4)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70、《流贷办法》规定,贷款人的哪些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处罚?答:(1)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2)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3)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4)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5)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6)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7)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71.《个贷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哪些?答: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个人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以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个人金融服务质量,同时,审慎控制相关金融风险。72.《个贷办法》规定的借款人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是什么?答:贷款人应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即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73.《个贷办法》对个人贷款用途有何规定?答: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74.《个贷办法》的面谈、面签是指什么?答:面谈制度是指贷款调查阶段,银行应当面核实借款人身份及贷款用途真实性,除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外,其他个人贷款都应执行面谈制度;面签制度是指银行应与借款人等相关当事人当面签订贷款合同等,除电子渠道办理的贷款外,个人贷款都应严格执行面签制度。75.《个贷办法》规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有几种?答:《个贷办法》规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另一种是借款人自主支付。76.《个贷办法》的出台,是否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与使用?答:《个贷办法》就贷款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监管要求,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也不会影响到借款人的资金使用。77.《个贷办法》是否适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答:《个贷办法》规定,以存单、国债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作抵押发放的个人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可参照执行。78.《个贷办法》中所称的个人贷款主要指什么贷款?答: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79.《个贷办法》规定,银行业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建立怎样的管理机制?答: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80.《个贷办法》中对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是如何要求的?答: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1.《个贷办法》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什么条件?答:(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82.《个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答: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83.《个贷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如何进行尽职调查?答: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84.《个贷办法》规定,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借款人基本情况;(2)借款人收入情况;(3)借款用途;(4)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5)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85.《个贷办法》规定的贷款调查方式有哪些?答: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86.《个贷办法》规定,贷款人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贷前调查事项?答: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87.《个贷办法》规定,应如何进行个人贷款的审查?答: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88、《个贷办法》规定,应如何评价个人贷款风险?答: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89.《个贷办法》规定,对没有获得批准的个人借款申请,贷款人应如何处理?:..90.《个贷办法》规定,对个人贷款审批政策应如何及时调整?答:贷款人应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91.《个贷办法》中对面签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答: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92.《个贷办法》规定,个人贷款的借款合同中,要约定哪些重要条款?答: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93.《个贷办法》中,对借款合同的管理有何规定?答: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94.《个贷办法》中对担保抵押有何规定?答:贷款人应依照《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要求。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个贷办法》个人贷款能否展期?答: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96.《个贷办法》中规定了哪几种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答:有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贷款资金的支付:..,借款人可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答:(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98.《个贷办法》规定,对个人贷款业务如何进行贷后评价?答:贷款人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99.《个贷办法》规定,在什么情形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对贷款人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答:(1)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2)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3)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4)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5)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6)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7)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8)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100.《个贷办法》哪些个人贷款种类可以暂不执行?答: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性贷款等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的特殊类个人贷款,暂不执行本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