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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结算与支付1材料价款按每月结算一次。材料供应商应在月底前向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上报“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核,并经采购人核准后办理支付手续。2在材料供应商出具有关各方的验收证明材料后,按材料供应商与土建承包人、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共同签认的进货:..数量,乘以钢筋、水泥、粉煤灰的单价即为该次的结算价款。3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在收到“支付申请”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采购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采购人在收到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进度付款证书后规定时间内,向材料供应商办理支付手续。4单价的调整因国家(包括地方省级)法规更改或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钢筋或水泥价格发生较大变化(钢筋单价涨降幅度超过规定费率、水泥单价涨降幅度超过规定费率)时,对其单价进行调整。按以下公式计算结算单价。P=P+(P-P)t0tnon式中P—钢筋或水泥结算单价;tP—钢筋或水泥投标单价;0P—结算期山东省济南市的《工程造价信息》钢筋或水tn泥单价;P—投标截止日前的规定时间的所在期地方的《工程造on价信息》的钢筋或水泥单价。:..当钢筋单价涨降幅度小于或等于规定费率、水泥单价涨降幅度小于或等于规定费率时,单价不予调整。涨降幅度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P-P|/P。tnon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