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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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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青山代下 2024/5/13 文件大小:4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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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发明专利1项及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外观设计专利1项且被转化应用。发明专利须为前3名发明人,实10—:..2名发明人,外观设计专利须为第1名发明人,并提供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发明人排列顺序以专利证书记载的默认顺序为认定标准。(十)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有创新性、标志性成果,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技类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译著、教材),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经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高水平学术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价值。(十一)获得国家级人才奖励、人才项目计划人员。附则第十六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第十七条本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须同时具备。第十八条本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本数)。第十九条本标准中涉及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和业绩成果均指本专业的,且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第二十条本标准中“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分类,按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大型项目对应一级工程,中型项目对应二级工程,小型项目对应三级工程。第二十一条本标准中“基层一线”指在县(含县级市)级及11—:..单位。申报人员取得与本标准中工作业绩成果层次或水平相当的业绩成果,经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可比照相应评审条件参加评审。第二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基层”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申报晋升正高级工程师的,须先按正常评审条件取得通用的高级工程师资格,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第二十四条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具体按照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22年度起施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