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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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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pdf

上传人:青山代下 2024/5/14 文件大小:51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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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钱款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对:..第四十五条未经老年人同意改变老年人的房屋产权关系、房屋租赁关系的,老年人投诉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四十六条拖欠、挪用老年人养老金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擅自改变公共老年福利设施用途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第五十一条侵害老年人权益,造成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实施的《陕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