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辽府发〔2019〕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府发〔20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社会治理,巩固基层政权,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深入推进“平安辽源”建设,现就加强全市“一村一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筑牢农村治安防控基础,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按照“人员到位、组织规范、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警”建设,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人员配备到位。2019年4月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均配备1名专职驻村辅警。(二)组织规范有序。驻村辅警在综治中心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安分局主管社区副局长和派出所所长任乡镇综治中心副职,驻村民警任村综治中心副职,配合基层开展综治工作。派出所负责驻村辅警的全面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与考评。(三)工作机制健全。明确驻村辅警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驻村辅警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四)保障工作有力。驻村辅警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本地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村委会为驻村辅警提供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公安机关为每名辅警配发工作服装、巡逻装备、工作簿册、电话卡、人身意外保险,适时进行表彰奖励。三、工作内容(一)配备形式。按照“本地化”选人用人原则,公安派出所及村委会共同商定辅警人选,将原农村综治协管员择优转化为驻村辅警,对不适应岗位需要的要重新调整。驻村辅警由公安机关负责招录,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同其签订聘用合同。(二)经费保障。:..驻村辅警工资从原综治协管员2009年确定的每月300元工资标准提升为每月500元,由公安机关统一发放。各级财政部门在保障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要拨付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和办公经费,各村委会及公安机关在政策范围内可相应开展优抚待遇。(三)岗位职责。驻村辅警在村综治中心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辅助驻村民警开展十个方面的工作:。协助驻村民警开展辖区的治安巡逻,组织志愿者配合开展巡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当好辖区防控的“治安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盗、抢、骗”等安全防范常识,提升居民防范意识,努力减少案件发生,当好法治传播的“宣传员”。。收集社情民意和不稳定信息,及时向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当好社情民意的“收集员”。。在驻村民警指导下开展“一标三实”信息登记工作;开展流动人员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出租房屋登记工作;对各类管控对象做好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当好人口管理的“信息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严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件的发生,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协助公安机关检查发现和消除辖区治安隐患和漏洞,提示有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案事件的预防工作,当好风险隐患的“排查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对辖区内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可能引发道路安全事故的群众进行劝导教育,当好道路交通的“劝导员”。。对辖区内非重点列管单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当好火灾预警的“消防员”。。对辖区闲散或有前科劣迹的青少年进行帮助和教育,帮助他们重返正常生活轨道,当好问题青年的“帮教员”。。在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其他非执法类的社区服务工作,当好辖区群众的“服务员”。(四)监管考核。按照“管理规范化”要求,强化管理“五统一”,即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驻村辅警的群众投诉和反应的问题。属地派出所具体负责驻村辅警的管理、使用、教育、考核。村委会要全力支持驻村辅警开展工作,并对驻村辅警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成立本地驻村辅警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专职驻村辅警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驻村辅警建设的日常工作。(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把驻村辅警建设作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的创新举措,提高站位,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保障,财政部门落实好经费保障。要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驻村辅警招聘到位、管理到位、保障到位。:..(三)加强考核督导。市公安局要将“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注重发掘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辽源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