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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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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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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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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配合)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建立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信用增进机制,争取更多设区市引入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提高中小企业对接债券市场能力。(省发展改革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牵头)全面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完善配套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强组织形式、产品和服务机制创新,丰富泉州金融服务业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泉州市政府负责,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配合)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推动“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建设,支持涉农金融产品创新,缓解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和保障水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负责,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配合)八、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推进人事制度、社会保险制度、财政投入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省编办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配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新一轮省级和市县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拓展网上审批系统的服务功能,在规范审批服务和创新审批方式上取得新进展。(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政府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县级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省财政厅负责)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争取龙岩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尽快获国务院批准。进一步研究论证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积极开展福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并力争上报国务院。稳步推进县政府驻地和乡级行政区划体制改革,适时开展撤乡设镇和镇改街道工作。(省民政厅牵头,省编办及龙岩市、南平市、福州市政府配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的制度。研究制定对民营医院按新建床位或实际门诊、住院量进行补助的具体实施办法,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医疗行业。鼓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拨付经费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选择办学条件符合实施义务教育要求的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建立政府购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并提供社会共享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编办配合)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机制。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多渠道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快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劳动报酬。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督促曾发生欠薪的企业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意见,统一缴费档次、完善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巩固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继续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提高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提高政府低保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负责,省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十、推进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化产业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总体改革发展规划的报批。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对台人民币清算结算群,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推动建设服务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合资企业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争取火炬高新区进入“新三板”。全面落实扶持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促进各类航运要素的聚集。争取火炬高新区进入“新三板”。(厦门市政府负责)加强两岸交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在两岸合作办学模式上寻求互派教师、互通教材、互认学分等新的合作方式,制定台资举办独资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制定台籍医生设置个体医疗机构及台籍医生注册便利化政策。(厦门市政府负责)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统一登记试点,统一岛内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形成覆盖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厦门市政府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创新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发展、统筹管理的同城化发展新机制,加强在基础设施、产业融合、资源要素、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区域协作。研究设立厦漳泉区域合作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一体化存取款体系,实行同城收费标准。研究建立生态补偿等区域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厦门市政府牵头,泉州市、漳州市政府及省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十一、加大平潭先行先试力度完善实验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和各功能区管理机构,科学实行大部门体制,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扁平、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授予管委会实施的96项省级职能事权事项,全面开展项目代办制试点。深入开展平潭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研究出台开展“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合作新模式的相关法制保障和具体政策措施。探索台湾同胞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省台办、省政府法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健全产业深度对接机制,对接台湾新一代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加快建设低碳技术开发基地、科技示范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基地和平潭“智慧岛”。(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信息化局负责)积极探索两岸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准入,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合作的具体途径,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机构,争取试点离岸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尽快进入实质性运转。(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继续开展两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合作试点,推动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委会,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负责)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力争年内实现封关运作。争取尽快设立国家一类口岸,大力发展培育平潭至台湾的货运航线和海上快捷客货滚装航线。积极推进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出平潭实施更加便捷的口岸通过措施。加快设立口岸离境免税店、台湾商品交易市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处理中心,大力发展游艇产业。全面推行通关无纸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过成本。(省外经贸厅、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边防总队、福建海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