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格式:pdf   大小:387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上传人:青山代下 2024/5/14 文件大小:38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鄂政办发[2008]4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4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意见省经委省发改委为有效解决我省电煤供应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当前我省电煤供应面临的严峻形势1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导致对电煤的需求快速增长。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正处于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导致对电力和电煤的需求量快速增长。2007年,全省电煤消费量高达2900万吨,比2002年净增加1800万吨。预计到2015年,全省火电装机将达到2300万千瓦左右,电煤消费将超过5500万吨,比2007年增加2400万吨。2我省电煤供应对外省资源依存度高。由于煤质、品种、价格、运输等多方面的原因,2007年我省虽然生产煤炭1000多万吨,但其中用于电煤供应的不到100万吨,仅占当年全省电煤消费量的3%。我省电煤供应主要依赖外省,2007年调入外省电煤达到2800万吨,对外省资源的依存度高达97%以上。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实施,我省小煤矿将大量关停,省内电煤自供能力必然萎缩,我省电煤供应对外省资源的依存度还将进一步走高。3主产煤省电煤供应持续偏紧。长期以来,山西、河南、陕西省是我省电煤供应的主要省份,但这些省份近年来普遍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煤炭产业的深加工,由输原煤变为输精煤、焦煤,冶金、火电、煤化工业快速发展,产煤省煤炭消费大量增加,个别省份还由煤炭净输出省份变为净调入省份,再加上小煤矿的重组力度加大,导致电煤供应长年偏紧,我省火电企业组织电煤供应极为艰难。4铁路运力对电煤供应的保障程度受限。我省所需电煤,主要依靠铁路运输。但由于铁路运能的增长与我省经济发展的增长不相适应,再加上其它物资对铁路运能的挤占,使铁路运力对我省电煤供应的保障程度受限。我省电煤运输长年处于紧张状态。总体而言,我省电煤供应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电煤供应事关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电煤供应问题已刻不容缓。我们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站在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力支撑。:..二、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5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电煤的需求为目标,以促进战略投资、资源整合,建立企业储备、社会战略储备和节能降耗为工作重点,以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为动力,形成打基础、利长远的电煤供应长效机制,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6基本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加强电煤供应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电煤供应涉及电力保障,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必须由政府引导,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整合,并发挥政策杠杆的导向作用,形成电煤供应的长效机制。(2)市场主导。电煤供应是一种市场行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科学地调节和处理电煤供应体系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分配关系,真正建立长期起作用的体制机制。(3)企业主体。企业是电煤供应的责任和利益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好在资源衔接、运力组织、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的主观能动性,成为电煤供应工作中的核心环节。(4)部门联动。电煤供应长效机制建设,涉及政府各部门和金融、交通、电网等各方面,各部门都必须齐心协力,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与职责,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5)分类指导。要按照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电煤供应,可以通过对外投资解决电煤供应的,大力促进对外投资;可以通过增加自身电煤储备解决电煤供应的,大力增加储备能力。7工作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平稳、有序、安全的电煤供应秩序,较好地缓解我省电煤供应紧张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煤炭和电力支撑。:..三、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主要措施8大力推进电煤战略性投资。解决电煤长远供应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推进电煤战略性投资:(1)大力推进以资本换资源。各发电集团驻鄂机构,要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鼓励火电企业到产煤省以参股、控股或买断资源等多种方式投资,掌控电煤资源主动权。在3-5年内,力争省内装机容量在10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都要实现对外投资,其投资所得到的资源应占到本企业电煤供应量的1/3以上。(2)大力推进以产权换资源。对现有火电企业,各发电集团要通过出让产权,吸引外省国有大型煤矿来我省火电企业投资,形成矿、电联合新格局,形成稳固的电煤资源渠道。对新上火电机组,原则上必须要有国有煤矿参与投资,并切实落实电煤资源。(3)大力推进电煤战略装车点建设。支持和鼓励火电企业、煤炭经营企业联手铁路运输部门,在产煤省的相关地区共同建立战略装车点,在获得电煤资源的同时,得到可靠的铁路运力保障。9扩大火电企业自身储煤能力。我省火电企业储煤场地普遍不足,是电煤库存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必须采取措施尽快加以改变。各火电企业要筹措专门资金,专项用于改建或扩建自有储煤场,使储煤能力达到本企业机组30天的耗用水平;专项用于电煤接卸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接卸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铁路运输能力。10增加省内煤炭企业电煤供给量。在外省电煤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各火电企业必须考虑适当使用本省煤炭资源。本省煤炭资源用于电煤供应的数量按年200-300万吨以上组织。按照平等互利、地域相近、运输方便的原则,确定宜昌市、恩施州生产的煤炭重点保障襄樊、沙市、汉川、青山、阳逻等电厂,荆门市生:..产的煤炭重点保障荆门电厂,襄樊市生产的煤炭重点保障襄樊电厂,黄石市生产的煤炭重点保障黄石、西塞电厂。省发改委、省经委要安排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州煤矿扩产和加强安全设施。各市州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煤炭生产,以保障电煤供应。11积极争取增加我省电煤铁路运能。一是要切实做好我省电煤铁路运输工作。武汉铁路局要把我省电煤运输当作货物运输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迎峰度夏、度冬关键时期,要全力组织好省内各电厂的电煤运输,确保电煤供应。二是要成立专班,联合陕西省相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发改委、铁道部争取西康铁路复线建设,打通陕煤入鄂瓶颈,增加湖北电煤供应能力。12利用长江水道开拓水运电煤资源。各火电企业要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加大从四川、重庆、贵州等省份调入电煤力度,以补充山西、河南、陕西等主产煤省电煤资源供应不足。要采取措施改、扩建码头,或租借码头,疏通入港航道,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运能,增加水运煤调入量。13全力争取三峡电量支持。一是要积极争取三峡电量支持,力争供鄂电量在现有分配计划基础上增加60亿千瓦时;二是积极争取三峡地下电站电力电量,力争分配供鄂电力210万千瓦以上。由省政府领导挂帅,由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电力公司组成工作专班,全力做好争取工作。14合理安排外购电力。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电力需求,在切实做好电煤供应的同时,要大力做好外购电力电量的争取工作。特别是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时段,要有外购电力电量方案。在电煤紧缺时,尽可能多增加外购电力电量。外购电力电量计划由省经委按年度提出,省电力公司具体落实。对我省的外购电力需求,华中电网公司要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省市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外购电计划实现。15大力发展非煤电力。省发改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非煤电力,新上:..一批核电、风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余压余热发电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我省电力工业对电煤的依赖。到“十二五”期末,除水电外的非煤电力装机规模要达到300万千瓦左右。16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要优化产业结构,支持能耗低、产出高的产业加快发展,坚决控制高能耗产业的过快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实施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降低单位产品的电耗水平;要推进电力工业的节能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将20万千瓦以下的机组发电计划,转让给30万千瓦以上机组代发,以提高单位煤耗的发电效率。四、完善电煤供应、电力保障考核办法17实行发电计划与企业组煤挂钩。省经委要依据各火电企业对电网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落实重点电煤合同量、储煤能力、电煤库存数量,合理核定其年度发电量计划。坚决不搞平衡照顾,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组煤能力强的多安排发电计划,组煤能力弱的少安排发电计划。在全省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对火电企业严格按照“超发不扣、欠发不补”原则进行考核兑现,适时调整全省发电计划。对超发电厂给予调增,欠发电厂予以调减。18实行企业评价与组煤挂钩。对火电企业建立形象评价制度,并实行企业评价与组煤情况挂钩。按机组容量计算,火电企业储煤量必须满足20天以上满负荷发电耗用。省经委要按月对电厂储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好的要给予表扬,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火电厂,在全省进行通报。19实行新上机组初核与老机组运行情况挂钩。省发改委在核准火电企业新上机组时,要征求省经委、省电力公司意见,凡老机组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缺煤停机的火电厂,两年内不能初核其新上机组。:..20实行地市用电计划与所辖电厂电煤库存挂钩。各地市用电计划,要与所辖电厂的电煤库存情况挂钩,电煤库存情况好的地市多用电,差的少用电。其中发生缺煤停机的,要相应扣减电厂所在地市的用电计划。五、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支持政策21鼓励火电企业对外投资办矿。对对外投资办矿力度大、效果好的火电企业,省发改委要从扩能立项、核准上给予优先支持。22支持火电企业扩大储煤场地。对各火电企业扩大储煤场地建设,各地市在用地、拆迁等方面要给予优先照顾,各项规费要予以减免。23协调和支持电煤储备所需流动资金。各金融单位要积极支持各大火电企业增加自身电煤储备的流动资金贷款,以调动和激励企业储煤的积极性。24对火电企业组煤进行奖励。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组煤任务的火电企业,省政府每年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安排。六、切实加强对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25成立湖北省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电煤供应、电力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武汉铁路局、华中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发电集团驻鄂机构和各市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省经委交通处合署办公,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任由省经委一名分管领导兼任。增加电煤采购调运工作经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0万元,并列入省财政预算。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确保电煤供应、电力保障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实现。对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单位,省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26各地市要切实加强对所在地电厂电煤供应的协调支持工作。各地市要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电煤供应协调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全力以赴做好电煤供应各环节的协调工作。省经委要对各地市组煤情况进行考核。27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煤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发电集团驻鄂机构,要把帮助所属企业组煤当作主要任务,下大力气做好电煤供应协调工作。各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领导,是组煤保发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主要的精力来组织电煤资源。要切实加强组煤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特别能吃苦的干部充实组煤队伍。要严格实行组煤责任制,对完成组煤任务好的有关人员,要给予重奖;对完不成组煤任务的,要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28强化电煤供应应急调度管理。将电煤供应应急调度管理,纳入全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当全省电煤库存低于7天警戒水平,或主力火电厂电煤供应告急时,省政府授权省经委对省内所有单位库存煤炭进行紧急调度,任何单位都必须服从调度,以确保电煤供应,保障全社会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