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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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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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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咨询、经纪、房地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危房鉴定、城市房屋拆迁和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审批和颁发证书;负责房地产信息的采集、交流和发布。(十)村镇建设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的管理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承担历史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村镇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和村镇规划建筑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村镇建筑工匠资格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建制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十一)科学技术处归口管理全区建设科技工作。组织拟订厅管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行业科技发展与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组织区内外科技合作项目的研究开发、评估咨询和消化吸收;组织技术引进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改材料改革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申报专利;参与工程建设技术监督和计量认证工作。(十二)重点工程处草拟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评优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材料和设备落实、工程形象进度;协调和处理重点工程建设中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汇总计划执行情况和编发重点工程简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四、人员编制自治区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为63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