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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根据三调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编制系列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技术方法:调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由区三调办组织开展成果分析。编写三调成果分析报告、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以及耕地细化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对二调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相关部门管理需求,对集中建设区内外耕地、建设用地等数量、分布及其利用现状汇总统计分析。另外,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开展三调完成时点与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行政界线、图斑界线、地类信息和权属界线的变化信息调查,通过增量更新方式将三调数据时点统一更新至2019年12月31日。四、区特色项目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全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与现状建设用地规模的问题,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后续建设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满足国务院和市政府对我区耕地、林地、水体保有量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开展三调的同时,在建设用地细化调查和耕地细化调查的基础上,我区补充工业用地效益调查研究和农、林、水一体化调查研究。(一)为配合我区产业结构转型,针对我区的工业用地,会同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环保局研究,进一步丰富调查内容,全面掌握我区工业用地的现状、权属、分布、业态、经济效益(税收)等情况,为今后我区制定相关转型规划:..(二)由区规土局会同区农委、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在国家和市级方案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闵行区本地对农、林、水一体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深化农、林、水用地的多重标注调查和研究,以实现具有闵行特色的农、林、水一体联动的管理机制。五、成果质量控制为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三调相关技术标准和本市成果管理要求,采用“全市统一的外业调查软件、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统一的数据库”进行外业调查、数据处理和数据库建设,严格规范数据标准。建立“区级自检、市级检查”的检查制度,分阶段开展成果检查,严格控制成果质量,确保每一阶段成果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由区三调办分阶段按调查进度组织对调查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区级自检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相关内业成果、外业成果等全面自检,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并根据自检结果组织成果全面整改,编写自检及整改报告,报市三调办进行检查和汇总。六、主要成果三调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一);;;。:..(二);;;、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调查数据。(三);;;;、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调查图件、图集;、林、水调查图件和低效工业用地调查图件;。(四);;;;;;、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林、水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和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五);;、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七、进度安排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三调进度安排,全区工作于2020年底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一)工作筹备(2018年10月)全面开展三调工作筹备,组建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成区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完成区级调查预算的编制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市级调查培训工作。(二)调查实施(2019年3月底前)区三调办接到市三调办下发的调查底图后开展具体调查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各项调查以及成果整理、区级自检等工作,并上报市三调办检查。(三)成果整理(2019年5月底前)配合市三调办完成调查成果市级检查、数据库建设,形成全市三调初始调查成果。(四)统一时点更新(2020年3月底前)在三调初始调查成果基础上,区三调办组织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2020年2月底前,完成三调增量更新数据调查以及配合市级成果检查。(五)文本编写和区级成果验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三调各报告的编写工作,区级调查成果资料归档工作和区级成果验收工:..(六)市级成果验收(2020年12月底前)配合市三调办完成对区调查成果的验收工作。八、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区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对本区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农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绿容局、区水务局、区征收中心及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等部门分管领导。区三调办设在区规土局,由区规土局局长任主任,并结合调查工作需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实质参与进来,共同负责本区调查工作。(二):(1)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2)开展本区宣传工作;(3)开展本区调查培训;(4)确定本区技术承担单位;(5)组织开展本区具体调查工作;(6)指导并组织本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7)组织本区成果自检;(8)开展本区成果整理;(9)开展本区成果分析;(10)开展本区三调工作总结与表彰。:..(三)政策保障制定本区三调实施方案,明确调查任务、工作制度、责任分工以及进度安排等。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针对调查中涉及部门统计的耕地、林地、水域等空间重迭,以及权属调查、批文清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等具体政策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应的调查政策,拟定解决方案或技术处理办法。土地调查数据是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三调完成之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土地整治、土地出让等土地管理工作,均将以三调成果为依据。(四)技术保障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外业调查软件、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对参与三调的人员及专业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调查政策、调查规程、调查技术、系统和软件操作流程等,进一步提高各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充实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队伍,加强对调查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具体调查工作可由本区土地管理部门自行开展,也可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参照国家关于土地资源调查生产成本定额相关经费测算标准和市场价格,实行招投标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承担相关调查工作。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选择的专业技术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土地调查工作经验(近五年中承担过土地调查任务);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市级或区级任务的队伍需在开展调查工作前通过市级组织的三调培训。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承担相关任务的土地调查单位事中事后监督与管理,:..程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及时查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根据调查工作需求,合理配置相关调查设备,进一步充实、完善土地调查工作的软、硬件,全面提升三调的科技含量和成果精度。(五)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三调对促进本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利用、耕地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参与三调的积极性,为本次调查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六)共享应用三调成果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区政府依次公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面向不同的数据需求群体,按照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的相关技术标准,明确共享范围,规范共享流程,优化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成果共享应用机制,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