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言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实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惠民政策,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消除贫困、生态恢复、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赶超发展为战略,以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为抓手,实现全省经济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扶贫开发、有效减少贫困人口,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全面、科学、有序地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更好地实现消除贫困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燕山-太行山和吕梁山两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21个县,兼顾连片特困地区之外的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一、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截至“十一五”末,山西省有农村贫困人口276万人,%。按照国家新标准测算,2011年底还有农村贫困人口452万人。“十一五”后两年,国家发改委在我省的7市、10县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共对118个村、4685户、14951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这些工程总投资2281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7450万元,省配套806万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14559万元。,学校、卫生所、村委会办公室、,搬迁群众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大幅提高。同时,统筹解决了劳动力外出务工和特色产业发展问题,有效拓宽了增收渠道和致富空间,缓解了迁出区的人口压力,有效恢复和保护了生态环境。试点工程的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不仅能从根本上消除贫困,而且具有促进生态恢复和加速城镇化进程的作用,是一项集社会、生态、脱贫为一体的惠民工程。主要体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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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搬迁,原来居住在偏僻山区的贫困群众搬到了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为搬迁群众发展温室大棚、舍饲养殖等产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使搬迁群众的致富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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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之前,大多数搬迁群众居住在干旱缺水、偏远贫穷、交通不便的地方,且居住条件简陋,孩子上学和群众就医困难。搬迁之后,搬迁群众不仅住房条件明显改善,而且彻底解决了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通讯设施、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也根本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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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区为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严重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偏远山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群众摆脱了传统的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的落后生产方式,减轻了迁出区的生态压力,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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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村村委会、文化活动室、休闲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村级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呈现出干部群众一条心,团结和谐谋发展的喜人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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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硬环境的改善促进了软环境的建设。群众的精神面貌得以焕发,原来安于贫困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依靠党的好政策支撑的脱贫愿望和致富信心。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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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调整难度大。
首先,迁入安置地公共基础设施和群众住宅建设都需要使用土地,根据国家土地使用政策的要求,所使用的土地必须向国土部门依法申请和获批。但由于用地指标紧张,审批周期较长,致使土地手续办理困难。其次,安置搬迁群众需要必要的生产土地,而安置点村集体能够调整的土地资源有限,加之可开发的河滩地、沟坝地等土地资源不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得不到保障,加大了搬迁难度。
(2)搬迁安置费用不足。
搬迁对象大都生活在偏远山区,许多农民的经济收入仅仅能够维持生活,基本没有积蓄,个别农民甚至连温饱都难以解决。虽然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确定的政策性资金补助标准较之“十二五”时期有了大幅度提高,省级政府也加大了配套力度,但相对于贫困程度较深的搬迁农民来说,仍然存在搬迁资金不足的问题,不少已搬迁的农户出现了负债的情况。补助资金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