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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经济学原理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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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经济学原理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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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经济学原理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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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它们的电厂,但是仍然寻找证据,证明发电资源可用性(与可能的效益)增量足以补偿发电厂丧失协调所导致的损失。从长期发展角度看,市场竞争的支持者认为中央计划者总是会不断出现预测错误。他们特别指出,垄断公用事业倾向于高估将来所需要的发电容量,他们的固定用户因而不得不承担这些并非必要的投资成本。随着竞争的引入,人们希望看到,与单个规划部门的建议方案相比,多个逐利公司的独立投资决策能更好地适应实际负荷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自由市场上的竞争性公司如果不能充分地最大化投资效益,那么它将给自身而不是用户带来风险,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投资者会愿意承担这一风险。然而仍然还有一些不能确定的问题,如发电容量的增涨能否平稳地满足需求增长,或者摆脱“繁荣-萧条”的怪圈。垂直一体化公用事业能够规划它们的输电网络发展,使其与新电厂的建设相适应。在竞争性条件下,输电公司不可能提前几年就知晓新电厂将在何时何地建立,这种不确定性使输电规划变得更加困难。反过来,也没有人能向发电公司保证输电容量会满足电厂的电能生产要求。甚至其它公司也可能会在已有发电公司的邻近地区新建电厂,在输电容量的使用上进行竞争。输电与配电网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继续保持它们的自然垄断性。很明显,建立两套独立且相互竞争的输电线路或配电馈线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无论是从经济性还是可靠性上看,所有的线路、馈线及其它组成部分都应当接入同一系统。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和部分企业家开始提出,上面提到的各种系统组成要素没有必要全部集中于同一家公司。他们相信多个投资者更能促进网络的发展,因为如果有投资者发现了新的输电和配电需求,那么他们会进行网络扩展以满足这种需求。仅从一个方面看,新的投资机会当然会让投资者获益,然而为了最大化网络所有使用者的整体利益,有必要将此类扩展限制在一定的框架范围内,但这种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