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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3)第一节安全警示牌及警示标语(3)第二节外来人员进站安全教育(5)第二章电气管理(5)第一节用电管理(5)第二节防雷、防静电规定(6)第三章安全检查(6)第一节安全检查周期(6)第二节安全检查主要内容(7)第三节安全检查的整改处理办法(7)第四章安全培训(7)第一节公司安全生产机构(7)第二节公司安全生产意义(8)第三节公司安全生产知识(9)第四节火灾和爆炸的基础理论(11)第五节加气站火源管理;(16)第六节安全事故上报制度(18)第五章消防管理(20)第一节加气站员工安全职责要求(20)第二节加气站灭火方案(20)第三节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20)第六章设备管理(21)第一节低温储罐(21)第二节低温泵(21)第三节加气机(21)第四节阀门及安全附件(22):..第五节设备检修维护(22)第七章作业管理(22)第一节接、卸气作业安全管理(22)第二节加气作业安全管理(23)第三节加气安全操作规程(24)第四节卸车安全操作规程(25)第八章应急措施(26)第一节停电应急措施(26)第二节漏气应急措施(26)加气站安全教育培训手册第一章安全措施第一节安全警示牌及警示标语一、安全警示标语“十大禁令”(1)严禁在站内吸烟;(2)严禁在站内生产区域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生产区域不熄火加气;(4)严禁在站内生产区域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衣服;(5)严禁在站内生产区域使用手提电话,寻呼机及非防暴电器;(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加气作业;(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二、安全警示标语“进站须知”(1)加气站是甲级防火单位,站内禁止烟火,任何人不得站内吸烟,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站区,站内动火必须按动火级别办理动火报告;(2)进站人员不准穿带钉子鞋和穿化纤衣服接近站内设备,以防静电和碰撞火花;(3)非本站上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站内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操作设备;:..(4)加气车辆须符合安全条件方能站加气,不准载客加气,非加气车辆不准进入站区,严禁在站内修车;(5)闲人严禁入内,外单位参观学****人员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由本单位负责人陪同方能进入工作区,并遵守本站一切安全规定;(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操作;(7)进站车辆须经加气站人员检查登记,加戴防火帽后按指定区域行驶或停放。三、安全警示牌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入内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物当心爆炸当心触电当心火灾注意安全禁止拍照禁止停车禁止车辆驶入限速5公里禁止打手机必须带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滑鞋必须穿防护服第二节外来人员进站安全教育一、危险因素本站输送的是低温天然气,存在燃烧、爆炸、冻伤、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二、进站安全注意事项(1)进入生产区必须穿防静电服、戴安全帽。(2)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生产区。(3)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4)请确认关闭手机、呼机等非防暴通信工具。(5)未经允许禁止使用照相机、录像机等摄录器材。(6)请服从接待人员安排,按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活动。(7)禁止操作站内任何设备。(8)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接待人员联系,紧急情况下服从接待人员指挥,沿逃生通道迅速撤离到紧急集合点。三、进站手续(1)办理入站登记许可证(2)携带物品登记表:..第二章电气管理第一节用电管理(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二)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三)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1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四)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五)加气站控制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第二节防雷、防静电规定(一)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二)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三)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第三章安全检查第一节安全检查周期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2)加气站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第二节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作业现场安全制度执行情况;(3)设备安全状况;(4)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5)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第三节安全检查的整改处理办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第四章安全培训第一节公司安全生产机构一、公司安全生产机构架构图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救援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员加气站长设备管理员生产操作员二、公司检查网络图(公司检查网络图)(1)公司、部门级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公司安全运营部将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安全隐患整改要进行“三定三落实”,即确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定和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和落实整改期限。(3)加气站站内有能力进行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由加气站内部进行解决处理,超出加气站内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出面协调解决。(4)对隐患整改情况,公司将在整改期限结束日进行复查,如发现有整改不作为行为,公司将进行严格的处罚。第二节公司安全生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公司级安全检查定期检查站级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检查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第三节公司安全生产知识一、为什么要做三级安全教育;(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专业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4)三级教育即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以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外来实****人员、代培人员等在从事生产活动前,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按规定进行厂级(公司级)、车间级(部门级)、班组级(站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准其上岗作业。二、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1)安全生产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2)安全生产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加气站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2)安全生产三违:“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严令禁止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3)安全生产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第四节火灾和爆炸的基础理论一、燃烧的基础理论;(1)燃烧的定义燃烧是可燃物质(气体、液体或固体)与助燃物(氧或氧化剂)发生的伴有放热和发光的一种激烈的化学反应。它具有发光、发热、生成新物质三个特征。最常见、最普通的燃烧现象是可燃物在空气或氧气中燃烧。(2)燃烧的条件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性物质、点火源。每一个条件要有一定的量,相互作用,燃烧方可产生。可燃物--凡能与空气中氧或氧化剂其剧烈反映的物质。助燃物--凡能帮助和维持燃烧的物质。常见的有空气、氧气、***气、***酸钾等氧化剂。点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资燃烧的能源。包括明火、电火花、摩擦、撞击、高温物体、雷电、静电等。二、爆炸的基础理论;(1)爆炸的定义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所谓瞬间,就是说爆炸发生与极短的时间内,通常是在1秒钟之内。(2)爆炸现象一般特征(四)爆炸过程进行得很快。(五)爆炸点附近瞬间压力急剧上升。:..(六)发出声响。(七)周围介质发生震动或邻近物质遭到破坏。(3)爆炸分类按爆炸能量的来源分类,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三类。化学性爆炸按爆炸传播速度,分为爆燃和爆轰。我们通常所说的爆炸,一般是指化学爆炸。(4)爆炸的破坏作用①冲击波②碎片冲击③震荡作用④造成二次事故三、爆炸和燃烧的关系;(1)燃烧的主要特征是发光和发热,与压力无特别关系。爆炸的主要特征是压力的急剧上升和爆炸波的产生。燃烧和化学爆炸本质上都是氧化还原反应,但二者反应速度、放热速率和火焰传播速度都不同,前者比后者慢得多。(2)燃烧和爆炸关系十分密切,有时难以将它们完全分开。在一定条件下,燃烧可以引起爆炸,爆炸也可以引起燃烧。事实上,在很多火灾爆炸事故案例中,火灾和爆炸是同时存在的。四、灭火的基本原理;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火源,缺一不可。灭火的原理就是破坏燃烧的条件,使燃烧反应因缺少条件而终止。五、灭火基本方法;(一)冷却法冷却法是根据可燃物质能够持续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燃点这个条件,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例如二氧化碳灭火时,其冷却的效果就很好。(二)窒息法:..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这一条件,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三)隔离法隔离法就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一条件,把可燃物与火源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发生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区域;拆除与火源相连的设备或易燃建筑物,造成阻止火焰蔓延的空间地带;设法筑堤阻拦已燃的可燃或易燃的液体外流,阻止火势蔓延,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四)抑制法抑制法就是通过灭火剂参与燃烧的链式反应过程,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活泼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链式反应中断,燃烧停止。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六、灭火器材的分类和应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它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救火灾。灭火器在繁多,其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只有正确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类型,才能有效地扑救不同种类的火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将灭火器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车推式灭火器》。(一)灭火器基本分类灭火器按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五类:(1)干粉类的灭火器(2)二氧化碳灭火器(3)泡沫型灭火器(4)水型灭火器(5)卤代烷型灭火器1、灭火器的使用规范:..1),若灭火剂为干粉,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筒内的干粉抖松。,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以便灵活掌握灭火器。对于有胶管的灭火器,应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灭火剂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可移动位置扫射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松开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2)。,由2人操作,将灭火器推到火场,在距火场10M左右停下。,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使灭火剂向外喷射,对准火焰根部扫射。、软管有无堵塞。。。2、灭火器使用时注意事项及保养规范(1)灭火液体火灾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或装粉后才能使用。(3)使用时遇到干粉喷不出的情况时,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七、消防“三懂”、“三会”;(1)“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2)“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第五节加气站火源管理;在大多数场合,可燃物和助燃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消除或控制点火源就成为加气站防火防爆的关键。但是,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点火源常常是一种必要的热能源,故须科学地对待点火源,即要保证安全地利用有益于生产的点火源,又要设法消除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一、加气站火源因素1、明火据不完全统计,明火是产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常见的明火有:(1)加气站加气岛、禁区附近产生的烟道火星,燃放鞭炮和烧纸产生的飞灰;(2)车辆排气管喷出的火星;(3)加气站内违章吸烟、动明火、电气焊或其他违章作业等;(4)天然气泄露至地沟或空气中,未及时发现,最终到达站外明火处,从而反向引火。2、静电火花静电放电能量超过一定值时会成为点火源。例如生产工艺中的高速流动、过滤,以及人员的行走、站立、穿***服均会产生静电。3、雷击火花避雷装置设计不合理或者发生故障;拖车静电接地电阻过大,静电消除不及时,都容易遭受雷击。4、碰撞和摩擦火花(1)高速泄露的天然气与泄露孔口边缘摩擦而产生火花;(2)用铁制工具开启或维修设施时因互相撞击而产生火花;(3)天然气加气站内设备空转造成壳体过热产生火花;(4)外来飞射物体打击或交通工具撞击设施而产生火花;(5)使用毛刷擦洗车辆而形成摩擦火花。:..、电气火花(1)输电设备、线路、防爆电机、照明设备等采用非防爆性或防爆等级不够;(2)发生短路、漏电、接地、过负荷等故障,产生电弧、电火花高热等;(3)加气车辆本身电气设备而产生的电火花;(4)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而产生电火花;(5)开关电器、插拔电插头而产生的电火花等。第六节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安全事故上报制度;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等做了严格的要求。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3)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5)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