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文关键词:学生;幸福;教育伦理;体验
论文摘要:幸福是学生的基本权利,教育应该给予学生幸福的美好体验。遗憾的是,由于学校教育的应试导向,使学生的学校生活远离了幸福的体验,导致学生普遍“厌学”。学生的幸福是健康成长的幸福。学校教育中应尽量避免危及学生幸福的各种可能因素,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体验幸福,并为学生的未来幸福莫定坚实的基础,这才是通向学生幸福的教育之路。
    幸福是主体存在的精神维度。“古今中外,差不多每个思想家都讨论过幸福。但是,细究起来,几乎关于幸福的每一个问题—从幸福的定义、结构、类型到其规律、规则—一直到现在皆未弄清:幸福问题是个万古长新的伦理学难题。”尽管对幸福概念的准确界说是一个难题,但人类对幸福的渴望,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教育作为人类一项杰出的道德事业,理所应当地关注学生的幸福,努力把幸福带给每一位学生。因此,从学生幸福这一伦理维度审视当今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就此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教育必须关注学生幸福
    1. 追求幸福是人的基本需要。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们,有着各种各样的追求目标。各种具体的追求目标都可以进行回溯,而回溯的终点正是幸福。因此,“对于人来说,只有幸福是自足的。有了幸福,我们一无所缺;除了幸福,我们别无所求。”同时,个体对于幸福的追求,从时间维度上看贯穿个体生命的全过程,具有终身性的特点。幸福的终极性和终身性,使它成为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各项人类事业的终极目标。为此,学校教育必须关注学生的幸福,直接或间接地增进学生的幸福,否则就违背了教育为人的宗旨。
    。从人类发展的动力去考察,“人类的一部发展史就是这样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意义、存在方式、存在内容的反思史。”因此,作为人类自身建设事业的教育,应当引领下一代不断去追求幸福,努力提升人获得幸福的能力,否则就是教育的失职。
    3. 教育是人类一项杰出的伦理事业,应当给予学生幸福的主观体验。教育是成长中的青少年的一种生存际遇,校园生活是他们真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作为一种人性化的事业,理所应当将学生幸福作为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价值目标。从教育起源的角度看,新近有论者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认为教育“是社会为了得以延续而进行的一种自我发展性活动,是社会生活中长辈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而献的一种爱心”。教育的道德起源观,表明教育与学生幸福具有同源性。所以,“教育的重要目标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不能为任何不相干的利益而牺牲这种幸福。这一点应当是毋需置疑的。”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学生的幸福,就是教育目标的重大缺陷。
    ,要求教育特别关注学生的幸福。近代以来,科学理性主义较为盛行,在现实功利的驱动下,教育演变为机械的技术训练和冷漠的道德说教,逐渐失去了灵性和活力,沦为学生的精神“枷锁”。教育的异化,使本应是师生之间愉快,"心灵之旅”的教育演变成了师生“共难”,也使教育远离了快乐与幸福。为此,确认幸福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建立幸福与教育的实质性联系, 既是学生健康成长所必需,也是教育自身健康发展的理性所在。
二、致力于学生幸福的教育何以实现
    教育是人类一项杰出的道德事业,通过道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