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适用于生态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永春县三桃片区广场
建设单位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盖章)
法人代表
XXX
(盖章或签字)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158XXXX0202
邮政编码
环保部门填写
收到报告表日期
编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生态型建设项目。包括水资源开发,矿山开采,森林资源开发与营造,草原、沼泽、湿地开发,围垦及岸线开发,农、牧、渔业资源开发,风景旅游开发,交通运输,输送通信管线工程以及区域综合性开发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项目建议书
附件2 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
附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11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⑵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⑶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⑷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⑸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六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永春县三桃片区广场
建设单位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
永春县石鼓镇桃联社区
建设依据
主管部门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N7810市政设施管理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31113m2,主要建设内容:LOGO石、入口观赏草坪、花带、中央下沉草坪、活动广场、园路、廊架、LOGO铺装、LED灯带、坐凳、公厕、中轴广场、儿童活动区、成人活动区、市政人行道、微地形+种植、香炉雕塑、旅游巴士停车位
总规模
总用地面积31113m2
总投资
2000万元
环保投资
27万元
资源类型及年开发量
城市市政广场作为城市的标志性场所,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形象,是政府与市民进行交流和组织集会活动的场所,在维持城市生态环境平衡、改善城市风貌和游憩条件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保障城市整体规划,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也为响应“以人为本、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
永春县三桃片区广场属于市政广场,位于永春县石鼓镇桃联社区,用地面积为31113m2,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已征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附件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0084号)的同意,项目地块目前已平整,尚未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类,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永春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附件1:委托书),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
永春全县呈长带形状,,。福建省第二大山脉戴云山脉自德化南伸本县,绵延全境。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100米左右至1000多米,最高处是位于呈祥的雪山,海拔1366米。永春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位于东经117°41′55″~118°31′9″,北纬25°13′15″~25°33′45″之间。东邻仙游,南接南安、安溪,西连漳平,北与德化、大田交界。
石鼓镇位于永春县城西郊,相传石鼓潭畔有巨石似鼓,溪水冲击声如擂鼓,故称石鼓,曾为隋开皇九年桃林场(永春)治所。1958年置石鼓乡,1961年改公社,1991年建镇。全镇辖区面积49平方公里,下设8个行政村、5个社区,。全镇在外侨亲7万多人,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16个国家和地区,是著名重点侨乡。
永春县三桃片区广场选址于永春县石鼓镇桃联社区,项目北侧隔桃源南路为桃溪,东侧为永春公安局车管所停车场,南侧为永春公安局车管所,西侧隔空地、田地为桃联社区民宅。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项目周围环境卫星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见图2-2-1,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2-2-2,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见图2-3。
本项目位置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1:70000)
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