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风安全监测工题库
一、填空题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3、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4、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5、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6、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7、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8、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9、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
10、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11、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12、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4、掘进工作面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15、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6、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17、采区回风巷、%%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19、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2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2、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4、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25、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6、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27、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8、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29、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30、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3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2、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3、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4、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35、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