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朝韩问题”介绍
一、起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1943年以后,德、意、日法西斯败相初露,美、苏、英、中等主要盟国首脑频繁接触,就战后世界安排进行讨论。关于朝鲜问题,至1945年8月盟国首脑之间达成的共识主要有两项。
。这一主张最初是由蒋介石提出的,获美、英支持,写进了1943年11月发表的《开罗宣言》,苏联在德黑兰会议上对此表示“完全赞同”。但至于战后朝鲜何时独立,《宣言》中却使用了“在相当期间内”这样含混的字眼,这表明大国各有想法。
“四国托管”。这是由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来的。他主张由美、中、苏三国对朝鲜实行为期30年的托管,以培养朝鲜自主能力。苏联主张托合国为四国,加上英国,但托管年限要缩短。对此盟国在雅尔塔会议期间达成协议。但此后大国间未对托管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协商。
美苏军队分别对三八线两侧实行军事占领后,各自按照自己的模式对占领区进行统治。在北方,先在苏军支持下于1945年11月成立了“北朝鲜五道行政局”。1946年2月成立以金日成为首的“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在北半部推行民主改革。1947年2月经普选产生临时权力机构北朝鲜人民会议和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在南方,美军登陆后宣布解散一切朝鲜人自治组织,成立“军政厅”对南朝鲜实行直接军事统治,由于三八线的出现把北方的工业和能源同南方的粮食分离开来,给南北两方的经济恢复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大困难,美苏占领军当局不得不就恢复南北交流进行协商。但此时美苏关系正从战时盟友向战后对手转变,已无法进行合作。
二、韩朝关系的发展
1950年6月25日凌晨,在得到斯大林的同意之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兼朝鲜人民军司令官金日成下令军队越过三八线,发动了对大韩民国的突然进攻。
1953年7月27日上午10时双方签署了《朝鲜停战协定》及《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的停火协议。谈判的最终结果是在北纬38°线附近以1953年7月27日22点整双方实际控制线南北各2公里宽设立非军事区。
1996年9月一朝鲜潜艇在韩国东海岸搁浅,潜艇内的26名水手有24名被韩国士兵所杀。有两名韩国军人其中一名是上校在交火中丧生,10名士兵受伤。
1997年6月朝鲜一巡逻艇和一韩国巡逻艇在黄海交火,没有造成伤亡。
1998年6月22日在韩国东部海岸附近的一艘小型船只上发现9名朝鲜人员尸体。
1998年7月12日在韩国东部海岸海滩上发现一名朝鲜人尸体。
1998年11月20日韩国海军向朝鲜舰艇开枪示警。
1998年12月18日韩国海军击沉一艘朝鲜舰艇。
1999年6月9日-11日朝韩军舰发生三次冲突。
1999年6月15日韩国与朝鲜海军舰艇发生海战,多名朝鲜海军士兵丧生,其中一艘朝鲜舰艇被炮弹击中后沉没,另外几艘被炮弹击中受损。
2001年6月24日韩国海军向一艘朝鲜船只鸣枪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