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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有机热载体规程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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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第四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第六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