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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rdwiirh 2018/1/25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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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反违章管理制度

一、违章的定义
在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br****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违章现象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作业性违章:
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2、装置性违章:
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3、指挥性违章:
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4、管理性违章:
从事发电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管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管理人员。
二、违章作业处罚标准
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规定》进行处罚。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
1、作业性违章
(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戴得不符合要求。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3)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或未挂在牢固的物件上。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4)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携物登高。扣违章人100元。
(5)在升压站无栏杆的物架上行走而无防止坠落措施。扣违章人100元。
(6)依坐高处平台、天桥、楼梯的栏杆,扣违章人50元。跨越栏杆、皮带,扣违章人100元。
(7)检修作业或运行操作未安排监护人(工作负责人)。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
(8)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开现场。扣监护人100元。
(9)在不合格的检修平台上工作,而又不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扣违章人100元。
(10)接触或靠近灼热工件时,不戴手套,不穿工作服。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1)搬迁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物质时,不按规定戴口罩、橡皮手套、防护眼镜,不扎橡皮围裙,不穿长筒胶鞋。扣违章人500元。
(12)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3)使用砂轮、无齿锯时,不戴防护眼镜。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4)使用车床时不戴防护眼镜。扣违章人100元。
(15)戴手套使用钻床,戴布或线手套使用***电钻。扣违章人150元。
(16)在备用的皮带上站立、行走。扣违章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