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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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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培训.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对比
概述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6日由国务院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旧的《条例》,除去对条文的个别文字的修改和对条文顺序得调整,有实质性修改的涉及24条,其中新增加了3条,占整个《条例》的36%。
工伤类型
1、按与工作的关联性分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2、按造成的结果分: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
3、按造成的原因分:职业病和事故伤害。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1、工作致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内;C、工作原因。
2、预备收尾性工作致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
3、履行职责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构成要件: A、工作时间内;B、工作场所内;C、由于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工伤认定
4、患职业病的
构成要件: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作出了职业病诊断结果;
5、因工外出致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构成要件:A、因工外出;B、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上下班途中;B、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突发疾病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内发生;B、工作岗位上发生;C、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2、从事公益活动致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复员军人旧伤复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构成要件:A、有革命伤残军人证;B、有医院旧伤复发证明。案例讲解:某研究所工伤争议
注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享受
扩大了适用范围
旧条例
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增加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方式
旧条例
新条例
第十条(新增)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行业差别费率变更主体作出了变更
旧条例
新条例
第八条第二款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扩大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旧条例
新条例
第十一条第一款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