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汉南供电综合楼项目
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真石漆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汉南供电综合楼工程外墙真石漆工程。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见清单
:固定综合单价。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充分了解和掌握工期、质量要求和真石漆基层质量情况下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生活用水电费、工期、质量、施工交叉、验收、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文明施工、安全作业、脚手架吊蓝费、半成品或成品保护、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费、装卸费、运费等一切措施费)、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检测验收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及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所承担的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费用涨跌风险、现场所能利用的有限施工设施的风险、材料损耗费等费用以及承包人按合同执行及完成本工程并完成全部工程保修责任所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等,完成图纸所有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施工无设计做法变更,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三、合同工期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5天。
开工日期: 201 年月日
竣工日期: 201 年月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有责任与其他承包商合作,各个承包商之间发生或协调有关的争议时应提交甲方,并由甲方协调解决。甲方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并约束有关各方。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应编制一份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监理和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如果出现与施工方案不符的不合理施工,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同时还要提供为保证该计划实现的施工程序、施工布置、施工方法以及相应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材料等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是本合同的一部分,是乙方对本工程的承诺之一。甲方和监理将根据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控制乙方的实际进度。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方,已完全了解正常现场情况(多家单位交叉施工)、对该工程施工组织的难度已充分考虑,并安排在施工进度工期中。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未能如期完成本工程,须向甲方每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如果超过竣工日期10天后仍未竣工,除正常计取延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乙方完成,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再加上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结算的总造价中扣除。
因以下情形,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包括乙方人员、设备窝工停工费用等)。此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乙方就工期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如乙方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受影响。
:不可抗力范围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
(2)8级以上持续8小时的台风;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60mm以上;
(4)10年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非乙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的;
甲方、监理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如因甲方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误。如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与原设计相差不大,工期不予延长,若变更后造成工程量或施工工艺有较大变化,可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延长工期;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施工要求及质量要求
真石漆施工要求:
(1)基层处理,选用优质辅料处理线条,明、暗角平直。墙面刮平。
(2)涂刷一遍黄色抗碱底漆。
(3)分割2公分仿石缝。
(4)喷真石漆2道工艺。
(5)罩防尘平光透明漆。
(6)成品:光洁无色差,墙面平整,无波浪,线条感好,线条平直
平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