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口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圆满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山西省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吕梁市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对在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同步查处整改;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组织核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力争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15%,圆满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不断增强;促进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水平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建立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宇平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青平县政府副县长
王小明县政府副县长
刘硕平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冯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高如星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武英喆政府办主任
张明星县经信局局长
李甫平县发改局局长
张俊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银有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田晓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白晓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宝林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文富县电力公司副经理
刘俊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冯智勇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尹连生水头镇镇长
韩小红石口乡乡长
刘永强康城镇镇长
李建军回龙乡乡长
杜财旺双池镇镇长
白玉明桃红坡镇镇长
王占河温泉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同志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分工
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领导全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县级督查检查和验收工作,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配合完成部、省、市级督查、验收工作及约谈问责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工作中形成真正合力。加大
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力度,对本辖区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开展督察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完成部、省、市级督查、验收工作。
四、检查对象和依据
(一)检查对象。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依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往年工作中适用,但《规范》与《通知》中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政策界限,不再作为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地要按照《规范》及本方案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一)前期整改阶段(2月15日-4月30日)。
对在土地变更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同步查处整改。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5日)。
2012年3月初,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要部署启动,召开会议、建立领导组和办事机构,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情况请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
按照《规范》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文件要求,我县要以乡镇为单位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要逐一进行核查、整改和查处。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