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投资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100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投资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2072510724 2018/1/28 文件大小:10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投资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协调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决策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公司为未来获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及重大项目安排(具体包括公司在国(境)内外投资、联营、合资、合作项目等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安排)应坚持集体决策,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一)依法决策。投资管理及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依权限决策。投资管理及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民主决策。投资管理及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第二章投资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三)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组织投资统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考核;
(六)参与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
第六条金融城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投资管理相关工作,其中:
(一)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决策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概算和决算,配合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对投资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
(三)规划建设部、工程管理部、运营服务部、综合管理部按各自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及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相关业务工作;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决策应当履行可行性研究、党组织参与、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等主要程序。
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形成相应的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论述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立项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九条在讨论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前,党政主要领导应互通信息情况,进行充分酝酿。
第十条审议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事项前,相关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天送达参与决策成员,便于参与决策成员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会前准备,不能会上临时动议。
第十一条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事项决策会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成员或主管部门介绍项目的考察论证情况;参与决策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如讨论过程中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应推迟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事项决策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明确会议时间、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形式、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
会议要形成会议决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尚不能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集体决策会议依实际权限对重大项目安排及投资事项进行决策,凡经公司决策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按有关规定需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的,需报经审批通过后决策方可生效。
第四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应当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下一环节的工作。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如需要进行招标,需在制定招标方案中应合理确定标底和最高标价,报投资发展部审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程序实施招标。
招标结果按招标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审,经批准后,方可按照合同管理程序,办理合同签约事宜。因特殊原因不进行招标的,应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第十七条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内容及深度应达到公司和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需上报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应按规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获取有关文件。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需政府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获取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核准批复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