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标准(香港)有限公司文件
上海晴纺贸易有限公司
员
工
手
册
总则
为促进公司现代化管理的进程、健全公司组织、明确经营制度、提升企业效益,特依据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员工手册。
本公司员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订的规范公司用工及员工行为的根本规章。凡本公司及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悉应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本手册所称的员工,系本公司依法正式雇佣的所有员工,包含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本手册内容的解释权归于本公司总经办。
本手册自呈总经理核准、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后生效实施。本手册的修订、增补、废止由总经办核准后予以实施。
组织结构(见后)
第三章录用与解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本公司录用新进员工需经考试或者测验合格后,先行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需新进员工自行提出转正申请,经考核合格者,始予以正式任用;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被发现存在表现不良,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重大疾障、不良记录等与录用条件不符者,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雇。
本公司雇佣员工,均以公开甄选的原则,并须经任用权责主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正式任用。
新进员工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文件:
一、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验证后归还);
二、相关技术职称或技能的证明复印件及原件(验证后归还);
三、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四、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或退工单;
五、《劳动手册》及社会保险转移单;
六、一寸最近免冠照片2张;
七、二级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八、其他指定应交验的证件。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若应聘人员隐瞒下列情况之一而至录用或录用后发生下列情况之第二、三、四、五、七、八项中任一项的,则公司有权在发现该情事后对其予以解雇。
一、曾被本公司解雇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未复权者;
三、通缉在案者;
四、曾(现)被追究刑事责任(含刑事侦察、审查起诉、公诉任一阶段)、被治安处罚者;
五、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六、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重病者;
七、品行顽劣,经其它公私营企业、组织、机构解雇者;
八、参加帮会、结党营私,声誉狼籍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经本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十一、违反其它公私营企业、组织、机构保密约定者;
十二、违反其它公私营企业、组织、机构竞业限制约定者;
十三、与其他公私营企业、组织、机构存在或有、或未了的劳动争议诉讼者;
十四、未依法取得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就业凭证者。
第十一条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员工的工作情况、能力、经验、技能、健康和其他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整安排。
第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解雇)的规定:(具体按照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实施)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之工作年限计算如下:本公司员工的服务期限自到职之日起计算。
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员工与本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其原在本公司实际工作年限可与新发生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合同解除、终止期间不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超过二个月与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其原在本公司实际工作年限不计为连续工作年限。
服务期内停(留)职期间不计为工作年限。
第四章员工守则
第十四条行为理念:
一、认同公司文化理念,忠实公司事业,努力将个人的人生价值和目标融入公司的整体追求和奋斗目标之中。
二、自觉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标准,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对工作精益求精,力争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好。
三、树立法律意识,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及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四、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并严格依照工作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规范开展工作。
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塑造并维持公司品牌的美誉度,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任何行为。
六、通过各类有效沟通渠道,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七、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对所从事的工作积极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不敷衍塞责。
八、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用精湛的业务技能真诚为客户服务。
九、保守公司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和出卖公司机密,不得为与本公司直接竞争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服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活动。
十、学习和掌握目标制定、目标分解及目标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计划。
十一、树立团队拼搏意识,团结互助,以整体利益的最优为目标。通过真诚谦和的态度和有效的沟通方式求得同事和上司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