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1.采购员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性,收取该供货单位资料存档,档案资料、内容应齐全,及时更新,保证合法资质持续有效 2.采购员对首营企业应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确定其合法资格,并经质量负责人和经理审核批准。
3.采购员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
4.采购员应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
5.采购员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应内容齐全,并明确质量条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6.采购员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完整,内容包括:
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
7.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五年。
8.购进药品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1.验收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根据原始凭证,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药品验收员应做好微机记录,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中药材验收记录内容包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号码。
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1.验收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根据原始凭证,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药品验收员应做好微机记录,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中药材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2.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用途分类整齐摆放,避免阳光直射,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3.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处方药、非处方药陈列区域应使用正确的专用标识,并有规范的警示语、忠告语;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非药品区明显隔离。
4.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说明书,并有记录。
5.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不得放置与销售无关的物品。
6.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