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a、a级不合格品:
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
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
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程。
4.2.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处理方式有返工、改作它用和报废等。
4.3.1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由现场品控员在《生产工艺顺序表》上注明不合格项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质控部主管提出处置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生产部门处置;对返工或改作它用的不合格品,处置结束后,应对其产品进行抽检。
4.3.2对被判定须报废的产品,由生产部组织人员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放置于废品区,并予以明显标识,待有条件时统一处理。
4.3.4.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不合格品处理单》, 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