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坚持以人为核心,强化规划引领,注重景城联动、景村联动、镇村联动、城乡一体,积极构建以县城为龙头、集镇为骨干、中心村为补充的新型生态城镇体系,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结合整体规划,推动镇村联动建设。要以全域规划的理念,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传承记忆,编制、完善、提升县、乡(镇)、村三级规划,实现乡(镇)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配套,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二)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根据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全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发展,确立人口相对集中、产业辐射能力强、要素集约、功能多元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示范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和“农民筹资投劳、整合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三点结合的投入机制,突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重点,整治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在2017年,我县率先将高阜镇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进一步提升其他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导,突出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2、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主。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格农民民主议事程序,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把维护好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3、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地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村点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
4、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5、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优势,发挥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
(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我县乡(镇)村联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要求,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全域理念,着眼长远发展,修编完善全县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围绕“三区一园”、“四类村”和农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不求千篇一
律、不搞一个模式、不用城市标准和方式建设农村,做到依山就势、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策规定标准,严禁村庄规划区外新建房屋。
2、整治农村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拆除的危旧房屋、猪圈、厕所、院墙必须无偿拆除到位。对村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