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元-1000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条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
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
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低值易耗品摊销期限:
不锈钢类2年陶瓷类
1、5年铁制、铝制品1年维修工具
1、5年毛毯2年口布、毛巾类
1、5年玻璃制品0、5年其他均为1年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采用分期摊销法。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
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保管员留存并据以登记台账,第二联为财务联,由保管员转财务部资产会计记账,第三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报销。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一)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仓库领取,保管员要对"值易耗品领用凭单"认真审查,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全备的应拒绝发货。
(二)"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一式四联,采用一物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