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委书记建设党支部意见
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学校的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最终要靠这一组织去完成落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教师教学科研的新特点,学生学习生活的新变化,高级专门人才流动的新趋势,努力探索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有效途径显得十分紧迫。为了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就加强我校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好党支部建设的工作力度抓好党支部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校党委对党支部建设负有宏观领导的责任,校党委组织部负有宏观指导的责任,各基层党委(总支)负有直接领导的责任,各党支部负有贯彻落实的责任。校党委要定期了解和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针对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中心任务提出阶段性指导意见。校党委委员要挂点联系基层党委(总支)工作。党委组织部要经常深入基层,通过基层党委(总支)了解和掌握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总结各党支部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基层党委(总支)指导党支部工作,要做到年初抓计划制定,年中抓检查落实,年终抓总结表彰;基层党委(总支)委员要联系一个党支部,定期检查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工作,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了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转化后进。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好党支部工
作计划,及时将工作计划和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传达到每个党员,并加强贯彻落实。党支部委员要加强分工合作,教师党员兼任支部委员的,要保证党务工作的时间(其年教学工作量支部书记可减免额教学工作量的1/8,委员1/10,其补贴各学院可参照系主任的补贴办法执行),真正把支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党支部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党支部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附后),形成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综合考核和专题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指标。校党委要考核基层党委(总支),基层党委(总支)要考核支部,支部要考核党员,对成绩优异的支部和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少数软弱涣散的支部和党员以及达不到《江汉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合格标准的支部,要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党委书记建设党支部意见】3.建立党支部工作条件保障机制。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支持党支部工作,从时间、场所、经费等各方面予以保障。各基层党委(总支)要从学校下拨的经费中下拨支部一定的活动经费,学校从党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设立党建基金,鼓励党支部开展工作研究、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对党支部建设工作突出的先进支部给予适当奖励,推动支部工作上新水平。
以切实的措施加强党支部建设发表日期:2017-07-06来源:组织部发布人: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