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名称:中山市住房建设规划
项目委托:中山市国土房管局
项目编制: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4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4
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7
第五章政策与策略 9
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3
第七章附则 14
附表: 15
表1: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15
表2:中山市各镇区“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15
表3: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住房用地年度实施计划 16
表4:中山市“十一五”期间各组团住房用地年度实施计划 16
表5:2006-2007年中山市经济适用房(含廉租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1
第一章总则
为配合“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落实,实现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工作”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中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中山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中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中山市行政辖区,,海域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小榄、南朗、三乡等24个镇区。
本规划的规划年限与“十一五”规划一致,为2006-2010年。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以及图件。
本规划是中山市近期住房建设安排的依据和准则,也是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的准绳。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住房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依据我市2006年住房调查,,。,,。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依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55万人以内,规划期内,我市住房总需求为1790万平方米。根据“十五”期末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4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6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面积1540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总建筑面积179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规划期内,,建筑面积1540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4万套,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000套,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租住房)22000套,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中心组团
近期应推进石岐河两岸及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周边的工业用地置换;完善博爱路沿线尤其是紫马岭南片居住区、港口片区、秀山片区、沙岗片区、沙朗片区和濠头片区建设,同时兼顾城际轨道站周边居住区的规划开发。
东部组团
围绕东部新城建设形成核心的居住片区;完善各工业组团的居住配套建设。重点启动东部新城的居住片区,加快火炬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兼顾城际轨道站点周边居住区的规划开发。
西北组团
近期加快各镇中心区的工业用地置换,促进居住环境的改进,完善社区型设施配套,重点发展小榄、古镇、黄圃、横栏新中心区。加强农村居民点改造,促进新农村建设。
南部组团
重点发展方向为板芙镇石岐河以东的沿河片区及金钟片区、坦洲镇新中心区、同胜、十四村居住片区与第三工业区居住配套以及三乡的新天地片区。
住房建设组团指标
规划期内,中心组团总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