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用。
2、工程开工前,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3、电气专业负责人要按规定向现场维护电工、电气作业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签字手续。
4、各种电气设备均采取接零和接地保护。
5、照明线路按标准架设,不准借用保护零线做照明零线。
6、凡是接动力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均要在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6m。。
8、经常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使其增强责任心,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办事。
9、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每月一次),对不安全和有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维修,破损、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每年在雨季前,还要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防雨设施。
10、对所有职工进行触电急救培训,使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11、现场维护电工要做好日巡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电气档案资料。
12、地铁站内、休息室、宿舍、宿舍正常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3、每班电工不少于两人,并持证上岗,操作时其中一人监护。
14、对现场用电设备要先检测、后接电,凡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予接电。
15、现场照明灯具安装要符合规范标准和现场要求,不准随意架设。
16、凡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气操作证”者,不得进行电气作业,不得随便接线、拆接设备。
17、施工现场临电设施附近要配备充足、对路有效的灭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8、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拆除现场的临电设施。拆除时,项目要指定专人指挥,由专职电工进行拆除作业。
19、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保持良好,接头不得裸露。采用橡皮线时,架空敷设,不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电缆接头包扎严密、牢固、绝缘可靠。
20、现场的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前按规定进行检查,试运转。作业完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开关箱做到防雨、防尘、加锁。一般高度(距地),与其控制的固定电气设备的距离不超过3m。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以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车辆,并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22、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前由电工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每月检测一次并有检测记录。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规定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布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