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立党费收缴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
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建立党费收缴制度
(一):
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如特殊情况不能本人缴纳或按期交纳的。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委应给予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费缴纳数额严格按中组部规定的缴纳比例确定。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资料入档。
建立党费收缴制度
(一):
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发展制度
1、民主推荐制度。村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由全体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公开推荐3-5名“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被推荐对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认真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薄》上。
2、“1 1”培养教育制度。每一名支部委员一年至少要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进行党性观念教育和《党
章》学****每年向支部汇报一次,提出评价意见,基本成熟的及时推荐入党。
3、培养考试制度。每个培养对象都要主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受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发展,试卷装入本人档案上报审查。
4、三级预审制度。成熟对象要经党支部、基层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三级预审,主要审查成熟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是否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是否经过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和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审查入党有关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预审结果相关责任人要签署意见,三级预审合格后方可吸收为预备党员。
5、全程公示制度。公示对象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