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系统落实学生实践活动及其学分要求
教务处
2011年8月
主要内容
一、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要求
三、切实落实学生实践活动及其学分要求
二、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进展情况
一、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要求
从2009级本科专业开始,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多样化,由原先的14学分增至16学分,同时实践教学形式也由原来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两种形式调整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专业实习、本科生科研训练、专业经典文献研读、社会实践与调查”五种形式,第一课堂实践教学形式多元化。
2009级各专业实践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形式和时间安排
2009级各专业2011年暑期学期第一课堂学生实践活动安排
2009级各专业2011年秋季学期第一课堂学生实践活动安排
2011级各专业实践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形式和时间安排
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很重要,关系到学生学业能否完成,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
为切实落实学生实践活动及其学分认定,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互认,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的
进展情况
1. 制定了3个文件及相应实施细则
《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学生实践活动组织与指导的意见(试行)》
《学生实践活动项目及其学分指南(试行)》
4。发布了1个通知
5。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进行了1次情况通报
以上工作为学生实践活动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提供制度、经费、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支撑。
三、切实落实学生实践活动学分
学生实践环节与形式多,覆盖各专业,延伸大学4年,牵涉主体广泛(包括学院、部门、教师、学生等),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质量要求严格。请同学们特别注意:
尽快熟悉有关学生实践活动的文件规定
尽快熟悉学生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认真积极参加并完成各项学生实践活动;
及时申请获得、查询学生实践活动的成绩和学分。
学校层面:
《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学生实践活动组织与指导的意见(试行)》
《学生实践活动项目及其学分指南(试行)》
学院层面:
学院(或中心)在遵守学校上述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学生实践活动组织与指导办法,分别报教务处、学工部备案。
完成时间:2011年7月24日前。
学校设立学生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本科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团委、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