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校教师党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经管学部党员教师行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师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学部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政治行为第一条坚定政治方向。努力学****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严守党的秘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抵制拉票、恶意告状、造谣诬陷等行为。
第三条维护工作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学部各项决策部署,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坚决执行的同时,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严禁用过激行为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表达诉求。
第四条遵守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学校和学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不参与违法建设。
第二章廉政行为第五条严守廉政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履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严禁大操大办。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以乔迁、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第七条严禁非法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娱乐活动,远离“牌局”;更不准在工作期间、公共场所打牌赌博;严禁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严禁参与色情、迷信、吸毒、邪教等活动。
第八条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三公”管理第九条严禁***吃喝。若因工作确需加班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在学校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准在工作日和值班(值日、值周)期间饮酒,禁止在任何时间酗酒。严禁将办公和个人消费转嫁管理或服务对象,授意、要求或默许管理或服务对象为其买单。
第十条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禁止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提倡轻车简从。领导及教师异地出差、工作调动或外出学****不得搞迎来送往,不允许为其举办饯行、接风和专门看望等活动。
第十二条严禁***旅游。严禁借考察、学****培训、研讨、听课等名义变相用***旅游;严禁组织到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开会或从事其他活动。
第四章岗位纪律第十三条严守作息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上班时间不准随意离开校园,有事外出要
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考察学****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前告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去向以及返岗时间。外出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学部的工作联络。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打牌、看影视、炒股、聊天、网购以及看小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