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共众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体现员工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工作制服的制发
公司工作制服由综合管理部、合约部负责统一招标定制。
每位员工工作服首期制发冬季一套工作制服、夏季两套工作制服(长短袖各两件/下裤或裙两条),以领用之日计满一年后,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一套冬季制服。此后两年更换一套冬季制服,夏季制服按上述标准两年后增加两套。
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工作制服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实际裁量确定。
制发服装时由综合管理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签字领用。
工作制服的制发对象
凡本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已办理完毕所有入职手续的新进员工。
见习员工及临时工不发放工作服。
工作制服的使用
工作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可行补发,同时对
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二分之一从工资中分三个月扣还,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补做制服。
员工如有离职,按以下规定办理:
员工定制工作服后从领用之日起满一年离职的,个人无须再承担费用,工作制服归本人所有。
员工定做工作服后从领用之日起不满一年离职的,个人须再承担以下费用:
工作服费用(长短袖衬衣除外)/2×(12-工作服领用月份数)÷12;工作服领用月份数为领用之日至批准离司之日的总天数除以30的整数部分,若余数大于等于15的,则再加上半个月。
若员工试用期未满而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全额退还由公司订制工作制服的费用。
员工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或岗位调动,其工作服均不退回公司。
未能及时领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用装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名单及型号报综合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否则按不着装处理。
工作制服着装规定
员工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上班,假日上班可免穿工作服,所有员工冬季(11月-3月)及上级视察时间一律扎领带或飘带,女员工冬季(11月-3月)均为裤装穿着,其余月份原则周一-周四为裤装穿着,周五为裙装穿着。
外出工作(短暂半天内)也必须按规定保持在公司时的标准着装。
员工着装其他要求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每年原则上以五月、十月为换装时间,具体更换时间由综合管理部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