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管理及教学任务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公共平台课授课单位: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运行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和公共平台课程教学单位有序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管理及教学任务排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二级学院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校正教学计划(11月3日至11月11日)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首要前提。因此,对教学计划中所涉及的课程记录的校正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准确。课程记录的校正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1、修改记录
修改记录的路径是: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点击)—→选择年级,点击查询—→双击拟校正的专业—→在课程名称下方任意一处点击右键—→点击修正教学计划—→界面右上方选择学期—→选定拟修改的课程名称并点击右键修改记录—→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修改(修改内容包括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周数、总学时、课程实践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类别、开课学期、起止周、开课学院、专业方向)—→点击右下框的“保存”即可。
对修改内容的说明:1)课程性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选择“选修课”或“必修课”, 选择“选修课”表示该专业不是所有教学班或所有学生上该课,选择“必修课”表示该专业所有教学班上该课。
2)学分:输入学分时要在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比如,10个学分记“”,3个学分记“”,1点5个学分记“”,其它依此类推。
3)周学时/周数:“+”号开头代表实践课,比如,3周记“+3”;“-”前面的“”代表每周上2学时的理论课,后面的“”代表每周上1学时的实验课或上机课;假如每周仅2学时的理论课,记“-”;假如每周仅2学时的实验课或上机课,记“-”;假如每周上10个或以上学时的理论课,且无实验课,记“10.-”、“12.-”等等,另外,表示周学时的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都只能用3个字符表达,“-”则是错误的表达式()。
4)总学时:总学时按教学计划填写,且总学时=课学时+实践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
5)课程实践学时:鉴于学校目前还没有出台自主学习方面的有关文件,自主学习缺乏可操作性,课程实践学时=实践学时实训学时+自主学习学时。
6)实验学时:根据教学计划填写。
7)上机学时:凡使用计算机操作训练的课程必须填上机学时。
8)课程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公共平台”或“学科专业”。
9)开课学期:指该课程下学期开设学期,2008级为第8学期,2009级为第6学期,2010级为第4学期,2011级为第2学期。
10)起止周:指该课程实际教学起止周,参照右边格式填写。
11)开课学院:除学校规定的公共平台课程外,其他课程均为本学院承担,若本学院确无能够承担该课程的授课教师,可与相关学院协商借用其他学院教师,但开课学院为本学院。
12)专业方向:有专业方向的在下拉框中选择,无专业方向的不要选择。
2、删除记录
删除记录的路径是: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点击)—→选择年级,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