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诸暨市2010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刘建耀
主要内容
一、检查对象
二、检查依据
三、检查内容
四、工作要求
五、操作方法
一、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卫生监督抽查率不低于学校总数的20%(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占50%以上)。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T18205-2000
三、检查内容--学校饮用水卫生
、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201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前完成各辖区学校自备水的抽检工作,对学校自备水抽检工作的重点是配合教育局对进行自备水消毒设施改造安装二氧化氯化生器的学校进行水质检测、评价。
三、检查内容--传染病防控工作
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检查内容--教学环境、生活设施
加强中小学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普通高校该项监督检测可以不做)。
四、工作要求
,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本辖区的监督检查工作.
,共同组织监督检查,.
,其余各项工作由各分所按方案要求实施.
四、工作要求
,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记录、检查总结及各类报表上报综合业务科,同时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督查工作。
、生活设施的检查及评价方法
合格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被抽取教室检查时以现场随机抽查为主,一般每个学校抽查的教室数不少于6间,按学校教室的不同结构、层次、朝向、单侧采光、双侧采光的不同类型确定监测教室,使样本具有代表性,能反应整个学校的状况。
评价: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抽查教室的60%以上合格判为合格学校。按《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T1820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