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据了解,我国自1991年开始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已成功举办了17次,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报考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2009年是第18次考试,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7万人报名,49万余人次参加了考试。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14502人,%;审计9281人,%;财务成本管理9579人,%;经济法20034人,%;税法16498人,%。总体来看,%,与2007年度的平均合格率相当。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备注: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自2006年——200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考试制度改革说明:
随着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要求和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化发展的人才需求不断提升,财政部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9年起实行新的考试制度,原考试制度2009年实行最后一年。这次改革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由一个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二是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充实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三是注重测试考生的综合应用技能,特别是第二阶段考试,整合现行考试制度有关要求,对胜任能力方面的要求进行分拆和补充,并加以整合,着重考查考生在执业环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科目调整,使两个阶段各科目的考查目的更加清晰,知识理解层次更加单一,复****备考更有针对性,从而有助于考生参加考试。
附1、2009年1月15日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附2、2009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报名条件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
、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新制度下综合阶段的科目不能免试)。申请者应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财政部令第55号),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每年内地及香港地区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欧洲地区考试报名一般安排在4、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参考信息:2009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各地报名汇总
原考试制度下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