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石油业对内开放初探
“先主动对内开放,市场经过一种重新的分割,形成一个相对稳定有竞争力的格局。外资石油公司再进来后,可能就得和现有的市场主体去联营、合作、参股,也是一种成本最低的最佳选择。”商务部一位官员介绍。
5月份,经过多年的博弈与等待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终于“秘密”获得原油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并获准每年从国际能源市场上进口原油1200万吨的额度。
在中海油获准“上岸落地”的背后,是在外资石油公司声声叩关声急中,中国石油业主动对内提前开放战略的确定。
中海油“上岸”
在多年的海上飘泊后,中海油终于圆了“上岸落地”梦。
虽然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但记者在6月24日造访中海油位于北京东直门的大本营时,无论是在电梯里,还是在办公室里,人人都似乎带着一种不经意的喜气洋洋。
因为除了原油进口权外,中海油还将有一揽子的“上岸计划”正在实施之中。
5月份,中海油正式获得原油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并获准每年从国际能源市场上进口原油1200万吨的额度。为此,中海油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联合新组建一个国际贸易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占60%;中石化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40%。在合资协议的同时,中海油和中石化还特别签订了一个附属协议即《中国石化购买中国海油海外分成原油框架协议》,落实了原油进口到国内的使用去向。据悉,贸易公司的首批原油进口业务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到岸。
双方为了这个项目已经谈判了多年,但一直因为各方的博弈而困难重重、一波三折。在去年年中的时候,市场就传出双方组建合资公司的消息。这一次获批也是高层分管领导的亲自推动才得以通过。
但直至今天,“新郎”———中石化似乎还是不太情愿———虽然早在5月份,双方都已经拿到了
“结婚证”。但对于举办婚礼(双方原计划要举行隆重而盛大的记者招待会和挂牌仪式),总是被各种理由一推再推。
但这并不是关键的,中海油“上岸”后还需要解决“落地”———也就是原油进来后,有没有权卖、卖给谁?
所以真正的“猛料”是在今年4月份,商务部打算向国务院呈送报告,建议向中海油和中国中化集团发放两张国内成品油批发业务经营牌照(即国内成品油批发业务的经营权,本文特指“内贸权”)。
这将在中国的石油市场引发一起巨大的变革风暴。
提前对内开放
风暴眼来自于入世的压力:按照中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在今年12月11日之前,中国将全面开放成品油零售市场。在2006年12月11日之前,放开成品油的批发市场(虽然今年将开放零售市场。但在石油市场上,只有开放了批发市场,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开放)。
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以长城为界,实行南北分治,同时,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权力也基本上都由两大集团控制。
虽然“全社会都为两大集团打工”,但这种划分并没有达到当初决策的预期。如有人认为,在两大集团争相收购加油站战中,付出的超额成本要用10年时间才能消化完。而去年年底发生的全国“油荒”———成品油短缺现象似乎又证明这种行政垄断的低效率。
“如果现在外资石油公司大举进来的话,国内现有的几家公司就根本不是他们对手。”国家发改委的一位高层在私底下坦承。
所以“开放市场是一种必要,因为我们对世贸有承诺在里面的”。一位权威人士分析,“那么要放,无非是主动与被动、早点提前开放与晚放之分了。”
为此,在2003年,在对内市场开放的时间和步骤、是不是要提前开放等问题上,相关主管和利益部门的争论一度十分激烈。以致在这一年里,国务院领导曾亲自先后作过三次批示,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这一年年底,国务院定下在今年6月份之前提前对内资企业开放市场的大政。
“因为主动开放了,通过提前引起竞争者能参与市场竞争。国内市场哪怕先乱上一阵,然后逐步由乱走向治,由竞争走向联合,这实质上是一种温和、平稳、改良性质的过渡。”商务部一位官员介绍。
出台石油流通“宪法”
但一波三折,在今年6月份,国内市场并没有如期开放。原因是管理规范石油市场的新法规无法如期出台。
今年4月份,商务部制定了一个方案,欲向中海油和中化集团发放两张成品油批发牌照。
但报告还没有递交到国务院,在向各职能部委征询意见时就被否决了。理由是“在整个产业政策没有做调整的情况,单独把这两家公司放进来,是不妥当的。”6月25日,商务部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如果让中海油和中化集团优先享有内贸权。那么原先38号和72号两个文件中关于除了两大集团之外其它企业不准进入国内市场的规定等于就废止了,就会有别的企业要求内贸权。而你再以38和72号文件来反对他就不合适———因为过了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