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静电地板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我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师范楼静电地板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现将招标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现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数16000多人。地处市区大黄山的学校金湖校区师范楼正在重新装潢维修改造的建设中,该工程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目前现场条件已能满足静电地板安装工程的施工要求。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静电地板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的供货施工单位一家。
二、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静电地板经营许可及安装实力的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或经授权的委托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缴纳了标书制作工本费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如:消防部门认可证明、产品质量验证证书、检验报告、防火检验报告、合格检测报告、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跟踪、中保财产保险、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国家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的专业单位。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投标单位关于财务等的基本情况表(格式自定)、经营的标的物有正式授权书和资信资质证明、项目经理资质、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情况,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2006年7月24日10:00时止,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大黄山校区医学院教学楼411房)。投标时间:,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金湖校区医学院教学楼411房);开标时间:,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五楼会议室。
招投标办公室
2006年7月11日
招标须知
序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名称:师范楼静电地板安装工程
送货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湖校区
招标范围: 师范楼静电地板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土建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合同名称:《静电地板安装工程合同》
3
资金来源:自筹
4
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静电地板经营许可及安装实力的专业单位
5
投标有效期为:20天(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开标前交纳。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签收
地址:大黄山校区医学院教学楼411室(招投标办公室)
9
投标截止日期:
1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五楼会议室
11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12
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
为节约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提高设备招标透明度,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本校第期师范楼静电地板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招标采用密封竞争性投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招标方式:以适宜的价格、企业的资信、生产实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为评估原则,同时引入投标人的竞争机制,经评审机构和监督机构以打分法确定预中标人。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要求准备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中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和企业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名,并在文件的封面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包装密封后装入同一信袋中。正本与副本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需打印或复印,用信封密封。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许开标”字样和投标人签名(所有签字必须用正楷字);注明收件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全称及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3、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所选择设备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明确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配合措施、运输安装调试方案、保修时间及维修保养方案、供货周期及安装施工的工期保证措施。
4、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且必须及时根据校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校方同意及不可抗力除外),否则每拖延一天工期将按工程总款的1%每天罚没。
5、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学校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应使用公制度量衡单位,尽量采用规范的中文术语,按人民币报价,字迹清楚,重要之处涂改要加盖印记。
技术标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学校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应使用公制度量衡单位,采用规范的中文术语,按人民币报价,字迹清楚,重要之处涂改要加盖印记。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必备文件